要入阁了。
身为阁臣,那就更不能事事都自己上书了。
而且从行政运作看,成熟的部门应有规范的议事和公文流程。
由相关司署先行讨论、拟稿,再经尚书核定,能确保决策更周全,也能培养下属的办事能力。
苏泽只需把握方向、最终审批即可,例如学官制度改革这类具体议题,完全可由文选司、考功司等先调研拟案。
因此,苏泽不亲自起草奏疏,是遵循「各司其职」的行政原则,可以锻炼手下,大不了到时候再修改就是了。
说白了,到了这个级别,要做的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执行层了,而是「提出问题」和「监督解决问题」的政策层了。
吏部形成部议后,奏疏的通过成本就更低,更能表明改革是吏部上下一致的态度,而非是苏泽一个人的想法。
一想到这里,苏泽将文选司和考功司的主司喊来了自己的公房。
文选司主司宋之韩,考功司主司吴岳,这都是苏泽的老部下了。
苏泽将自己的想法说完之后,又让两人去查看档案资料,拟定一个章程出来。
宋之韩与吴岳领命后,返回文选司值房商议。
二人仔细揣摩苏泽的意图。
宋之韩首先说道:「苏尚书之意,当是欲破地方学官滥竽充数,人浮于事之积。其关键,在于立规矩,明赏罚。」
吴岳点头赞同:「不错。眼下地方小学学官,由地方募选而朝廷给饷,权责不清,考核虚设。须得将他们也纳入朝廷考成体系,方是治本之策。」
二人商议后,很快拟定了条陈的核心框架,命名为《学官考成条例》。
条例提出,应将天下学官纳入统一的考核体系。
考核以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学生升学率、课业成绩、地方风评等可量化的指标。
对于地方小学学官,由省、府两级学政衙门会同地方官进行定期考评,依据结果决定去留升降,实现「能者上,不能者退」。
针对省城中学、各专业学堂及国子监这一级别的学官,条陈则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思路。
吴岳指出:「此等学官,关乎高等人才培植,且多属专项技艺,不宜再由地方或各部院分散管理。」
宋之韩补充道:「正是。不如将其编制收归吏部统一铨选与管辖,其俸禄亦由户部经由吏部直接拨发,如此可收标准统一、待遇保障之效,亦便于朝廷统筹调度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