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陈呈至苏泽案头。
苏泽审阅后,也连连点头。
宋之韩和吴岳的方案和他所构想的差不多,也是统一考核管理。
苏泽拿起笔,批道:「此方案切中要害,着部内共议。」
二人得到了苏泽的批示,立刻将条陈完善,然后送到吏部侍郎申时行手里。
申时行看完后,也表示认可,当即召集吏部员外郎以上的官员商议。
结果自然是大家都支持,方案再送到了苏泽的案前。
苏泽提起笔,又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一点:「条例甚善。此外,对于中学及以上级别之高级学官,可将其纳入实学会的学术支持体系。」
「允许他们依据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技术改良项目,向实学会申请专项课题经费。」
苏泽进一步解释道:「此举一则可激励学官潜心实学,将教学与实务研究相结合,提升学堂水准。」
「二则亦是为学官开辟一条除固定俸禄外的合规进益途径,增强此类职位于专才之吸引力。」
苏泽的批示再由申时行主持议决,宋之韩与吴岳闻言,皆觉此补充颇为周全,既能促进实学发展,亦能稳固高级学官队伍。
至此,苏泽就任吏部尚书之后的第一份部议算是定稿了。
其实如果从效率上来说,这样来一圈,还不如苏泽自己起草奏疏。
但这种部议流程对于锻炼队伍是必要的。
作为一部主官,苏泽将具体事务交由下属机构处理,形成正式的部议程序,这遵循了「各司其职」的行政原则。
吏部尚书负责统管全局和决策,由文选司、考功司等下属司署先行调研拟案,再经集体讨论和尚书核定,能确保决策更周全。
这一过程培养了下属的办事能力,使吏部作为一个整体运转,而非依赖尚书个人。
成熟的部门应有规范的议事和公文流程,这有助于形成制度化的运作模式。
这一切,也都是苏泽所倡议的。
而且吏部将《学官考成条例》作为部议结果上奏时,其分量不同于个人奏疏。
它代表了吏部上下一致的改革态度,分量更足,更有利于政策的推动。
这份部议果然引发了内阁的重视,诸位阁老都票拟赞同吏部的意见,支持对学官制度进行改革,提高高级学官的待遇,强化对基层学官的考核。
奏疏很快被送到小皇帝的案头。
(还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