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女孩,真诚地称赞道。
汤姆点点头,没有讨价还价:「就这套,我直接穿走。」
他把旧衣服装进购物袋。
结帐时,总金额322美元。
汤姆抽出四张百元钞,他有一瞬间的不舍,但随即迅速被「我值得」的念头取代。
导购员看到又是百元钞,愣了一下,但百货店的收银系统完善,验钞机一扫就过,找零78美元0
最后,汤姆去了一家汽车旅馆,开了个钟点房。
不是为了睡觉,而是为了洗个热水澡。
他用旅馆提供的香皂和洗发水,仔仔细细洗了半个小时,搓掉了积攒已久的尘垢和疲惫。
热水冲刷在皮肤上,蒸汽弥漫在狭小的卫生间里,他闭上眼睛,让水流过脸庞。
洗完后,他站在雾气朦胧的镜子前,用毛巾擦干身体,然后穿上全新刚买的贴身衣物、衬衫、
西装。
每一个动作都缓慢而郑重,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下午五点,汤姆走出汽车旅馆。
夕阳西斜,将街道染成金红色。
他提著装有旧衣服的盒子,昂首挺胸地走在人行道上。
新皮鞋在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西装下摆随著步伐微微摆动。
深秋的风吹来,他不再感到寒冷。
新西装的面料有一定的保暖性,更重要的是,从内而外焕发的「精气神」让他体温都似乎升高了一般。
路过的行人会多看他一眼。
那目光不是之前那种避开流浪汉的警惕眼神,而是普通的、甚至略带欣赏的打量。
一个穿著得体西装的年轻人,虽然面略有沧桑,但是步伐坚定,眼里有光。
汤姆感觉自己走路都「自带风」了。
那不是磕了药的幻觉,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外显。
他背挺得更直,肩打开得更宽,下颌微微抬起。
两年来,这是第一次,他不再下意识地回避别人的目光,而是坦然迎上去,甚至偶尔对擦肩而过的人点头微笑。
末了,他决定要回收容所。
不是去住,而是去告别,去取走自己仅剩的那点东西,更是去告诉那些在那里的人。
我!
汤姆·哈里斯!
我出来了!
我爬回来了!
我不但爬回来了,而且还站得更高了!
汤姆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