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男人立刻站起身,动作干练利落,甚至还主动伸出了右手。
“林燃,你好。”
男人的声音醇厚,带着明显的安江本地口音,但吐字极其清晰,“我是吴建明。”
林燃没有去握那只手,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目光像刀子一样在吴建明身上刮过。
没有公文包里那种常年塞满卷宗的臃肿感,手指干净,指甲修剪得极为整齐,没有长期握笔留下的老茧。
这人不经常跑看守所和监狱这种脏地方。
那可能不是刑案律师,做民商事的?那为什么来找自己?
林燃疑虑加深。
“坐吧。”旁边的管教拉开椅子,示意林燃坐下。
林燃拉开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了下去,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身体微微后仰,这是一个极具防御性同时也充满攻击性的姿态。
吴建明也不以为意,自然地收回手,坐回椅子上,从旁边的真皮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递到林燃面前。
是一份委托代理协议,上面盖着红章。
“省法律援助中心特派律师?”
林燃扫了一眼上面的抬头,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冷笑。
“我可没申请过什么法律援助。我家里也交不起那些隐形的‘车马费’。吴律师,你是不是走错门了?”
在国内的司法环境里,“法律援助”很多时候就是走个过场的遮羞布。
“法律援助”指的是国家对于特别困难,无法请托律师服务的犯人,会指派一名援助名单库里的律师做法律援助,国家出钱,援助律师只收一点补贴。
因为没钱,一般律所都不太愿意做,基本都是司法局强压律协,律协再分配任务给各个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