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很直。
郑毅却点了点头。
「有道理。」
于是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全亮,他就跟着黑岩部一支小猎队出了门。
……
北地的晨色和南边不一样。
南边天亮,多半是先透一点白,再慢慢暖起来;这里却像有人拿刀一下剖开了夜,灰白的冷光从冰原尽头齐齐压过来,风也一同醒了,吹在人脸上生疼。
郑毅穿着骨婆临时给他改过的一件厚皮袍,外面还罩了层粗毛斗披,肩头依旧觉得发硬。
不是不够厚,是这地方的「冷」太扎。
而且这些皮衣,确实也谈不上多好。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袖口和下摆。皮袍是用几块不同颜色的兽皮硬拼起来的,针脚粗,缝隙处还塞了干草绒和碎毛。穿起来挡风是能挡,可份量很重,一旦打湿就更麻烦,远不如他印象里那些夹棉、絮棉、分层紧密的冬衣来得服帖。
乌沉走在前头,见他低头看衣服,淡淡道:「嫌丑?」
郑毅道:「不是丑,是笨。」
赤牙背着短弓跟在旁边,耳朵一下竖起来:「我们这可是冬里最好的皮袍了。」
「我知道。」郑毅道,「所以我才说笨,不是说破。」
炎獒今天也在队里,闻言哼了一声:「能扛风雪就行,哪来那么多讲究。」
郑毅没跟他争,只擡手捏了捏袖子里的夹层。
「重,容易潮,缝得也不够密。若遇上连雪带风,热气先从缝里散,里层汗一出来,反而更冷。你们这里若有更轻、更密、更保暖的衣料,孩子和老人先能多活不少。」
炎獒本想顶一句,可走在前面的乌沉却没出声反驳。
因为这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今日猎队的目标,是西边一处风背坡下常出没的冰角羊群。
这东西不算真正的大凶兽,却也比普通山羊大得多,肩高几乎到人胸口,额前一对弯角像磨过的白石,冬毛厚得很,是黑岩部过冬常用的皮料之一。除此之外,肉能吃,筋能绷弓,骨能打钉,角还能磨药或者制柄,几乎没什么浪费的地方。
一路走过去,郑毅才真正看清这些部落猎手平日是怎么找活路的。
乌沉看雪印。
炎獒听风向。
赤牙负责绕着坡脚跑,找昨夜新压出来的细小蹄痕。
队里年纪最大的猎手会时不时蹲下,掀开雪,看底下冻草折断的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