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物理毁灭”—总而言之,虽然有风险,却仍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內。
毕竟,边塞远离长安,无人关注此处。
除了这两件事情之外,最后要做的便是编“爱书”。
往日,都是由司马迁和桑弘羊执笔编写,可此事太过紧要,樊千秋不敢完全向他们二人透露,所以是由他和丁充国亲自编写这爱书的:至於总督府的初审,已经走完过场了。
一个两千石的郡守,一个千石的游击將军,合力编写一份爱书,並非一件难事。
仅仅用了两个晚上,二人便写出了一份几乎“滴水不漏”的爱书,並且还安排了相应的人证。
总而言之,案情的脉络便是“丁充国等罪官胆大妄为、贪得无厌,不遵《货殖禁令》,与匈奴人交通货殖,罪大恶极”。
虽然简单,且有紕漏,但是亦能说的通。
大局,渐渐回到正轨。
元朔元年七月二十,总督府后宅的一间偏房里,樊千秋和丁充国二人对案而坐。
这几日依旧是阴天,只是未有狂风吹拂,所以比前几日更加闷热了一一那场没有下成的大雨把湿热积压在厚厚的云层里。
这间偏房非常逼仄,所以为了光亮一些,点了四盏灯,灯火不算亮,但是散发的热气仍將此间烘烤得格外地闷热、烘人。
樊千秋和丁充国这几日一样,又在此间坐了三个时辰,灯油都已经添了好几次。
樊千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將反覆读过几遍的爱书和口供放回到面前的案上。
“樊公,可还有什么紕漏?”丁充国敲了敲案面问道。
“鄺典和曾告是此案关口,他们的证词並无紕漏,只怕他们到了长安,说出些別的,再引起怀疑。”樊千秋只担心此处。
“此事你不必担心,他们对恤赋之事知晓得不多,你又拿住了他们二人的亲眷,他们不敢胡说的。”丁充国未將此事放在心中。
“以亲眷威胁他人,终究有一些卑鄙。”樊千秋摇头。
“你好好善待他们,便也无伤大雅了。”丁充国释道,樊千秋点头,並未纠缠此事。
“樊公,桑弘羊是县官身边的近臣,他能靠得住吗?”丁充国亦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你我之间的约定,我未与他多说,日后合適之时,再与之详谈吧,看他为人处事,应当能理解。”樊千秋並无十成的把握。
“他若是生了二心,樊公当有决断。”丁充国毫不避讳地直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