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药之事上铺张浪费,
堪称“三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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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是初春了,可你看外头这天气,仍然阴风怒號,说不定便会下雪。”刘彻苦笑摇头,
心中似乎有些疑虑。
“—”
樊千秋腹中虽然已经有些飢饿,却也不敢造次,只静静地听著刘彻说话。
“所以朕让人烤了这道鹿肉,亦能进补,先尝一尝吧。”刘彻隨意地指了指,而后自己便开始用匕切割起了鹿肉。
“诺!”樊千秋亦有样学样,拿起了手边锋利精巧的匕,开始“享用”这道炙鹿肉。
在后世,很长的一段日子里,西风东渐,洋人的用餐方式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风潮。
许多人把使用刀叉当作风尚,能吃到一顿带血的牛排,便自鸣得意,以为高人一等,而且还看不起用箸的寻常人。
甚至还为了“左手持叉,右手执匕”或是“右手持叉,左手执匕”而辩经不休,看似在精研学问,实则自抬身价。
殊不知,先秦的中国古人便开始用匕和叉来吃牛羊肉,而且还將其视为蛮夷的余俗,远不及用著。
鹿肉比牛羊肉更为劲道,但选用的是偏软的腹腩,而且提前醃製过,所以不难咀嚼,更有一股异香,越嚼越有味。
樊千秋腹中本就是飢饿,吃起来便停不住了,三下五除二,很快便將那一小方鹿肉吃完了,而且还觉得意犹未尽。
此菜很合樊千秋的胃口,是他这几年来吃得最合口的一道菜,也不知道是肉质特別,还是宫中膳夫的厨艺有独到之处。
凭著这一方鹿肉的余香,樊千秋將其余的饭菜也一扫而空了,几乎是同时与刘彻放下了箸。
“樊千秋,將酒斟上。”刘彻点头,举杯道。
“诺!”樊千秋在自己的杯中倒了小半杯酒。
“来,先与朕连饮三大白。”刘彻说完之后,立刻豪迈地举杯连饮,樊千秋丝毫不敢落后,亦连续饮下了三大杯。
酒的度数非常低,但是一起急饮,仍会立刻感受到酒意,脑袋微沉,脸庞也有些发胀发热。
刘彻放下了酒杯,看向了樊千秋,露出了极满意的笑容。
“樊千秋,你可知道,朕想让你去办何事?”面色微红的刘彻笑问。
“微臣不知,但微臣身为廷尉正,不管陛下派何差事,定竭力去办。”樊千秋说著漂亮话。
“好啊好啊,朕最欣赏你这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