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现有的成制,除了符合上请条件的公侯后代之外,普通的黔首是绝不充许越级上书告劾的。
但是,为了监察官员,大汉还有一种特殊的直诉制度,那就是黔首可以越过地方府衙,向廷尉直诉。
甚至,黔首还可以直接到北闕的公车司马室直接向皇帝上书沉冤,这种行为也被称为“诣闕上书”。
俗称“告御状”一一一是华夏百姓討公道的最后选择。
最有名的“诣闕上书”案件发生在孝文皇帝时期,整个案件甚至在大汉帝国弓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司法改革。
当时的太仓令淳于意因为触犯了汉律,被关押在长安狱,经过审问將要被判施以肉刑。
淳于意之女緹縈到长安未央宫北闕向皇帝上书,自请贬为官婢,来为其父淳于意赎罪。
孝文皇帝有感於緹縈的孝心,不仅免除了淳于意的罪行,而且彻底废除了大汉的肉刑,转用徒刑来代替。
张汤对此案自然是耳熟能详,他也很想遇到一个类似的案件,让自己名垂青史,在大汉的法制进程中上留下一笔。
所以,在面对直诉到廷尉的大大小小案件时,张汤都格外上心,总是要亲力亲为,不肯错过漏过任何一件。
当钱家的“孤儿”钱彭祖的陈情诉书呈送上来之后,张汤认为此案有可能是一个机会。
此案发生在国都长安,又涉及十几条人命,更牵连到四个里正和一个游缴:
粗略一看,便有大案潜质。
张汤生怕此案会有什么变数,將钱彭祖留在寺中后,便马不停蹄地带人赶到了长安县寺,抓捕长安县污更樊千秋!
可是,到了长安县寺之后所遇到的一些事情,让张汤对此案多了一些怀疑和不解。
首先,是义纵这个同为酷吏出身的长安令,对樊千秋大加回护,三番五次地保证此案並无紕漏,更是歷数这小小游徽所立的功劳。
张汤对樊千秋以前的所作所为倒有所耳闻,他只將对方看作是个有手腕够狠绝的官吏,未想到义纵会对他如此欣赏。
其次,樊千秋虽然看起来五大三粗,可是言谈举止倒也得当,不像那陈情诉书中所写的那样,是一个“暴虐”之徒。
张汤出任为官多年,观人相面的本事还算过硬,不会轻易被外表忽悠,他看这樊千秋,要么是城府极深的大奸大恶之人,要么就是一个坦荡的干吏。
最后,便是樊千秋提到的由盼和由胜,他们確实是张汤仕途上的“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