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被人碰过脚。
不是没有人想碰,而是没有人敢碰。
那些人在她面前连头都不敢抬,更别说伸手去碰她的脚。
他不仅碰了,还碰得很自然,很仔细,很认真,像是在做一件他想了很久、终于有机会做的事情。
她不喜欢被人碰。
她不喜欢任何人靠她太近,不喜欢任何人触碰她的身体,不喜欢任何人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可他不讨厌。
他的触碰不让她觉得反感,不让她觉得被冒犯,不让她想要推开。
他的手指在她脚踝上的时候,她甚至想要他多停留一会儿。
这个念头从她脑海里冒出来的时候,她自己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出息了?
可她没有把脚缩回去。
她梗着脖子,保持着那副慵懒的、漫不经心的表情,假装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假装自己的心跳没有加速,假装自己的耳朵没有红。
陈煜看着她的耳朵尖,在心里笑了一下。
他没有戳穿她。他只是站起来,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着她脚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
红色的漆皮鞋面包裹着她白皙的脚,从脚趾到脚踝,每一寸都贴合得恰到好处,晶石打造的鞋跟在晨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好了。”
他的声音很随意。
“看来大小正合适。要不站起来走两步?”
血魁坐在秋千上,低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
她的脚在鞋里微微动了一下,脚趾在鞋尖里蜷了蜷,感受着那种被柔软的、温暖的包裹着的感觉。
很舒服,比赤脚舒服多了,是因为,这是他给她穿的。
她伸出手,朝着陈煜的方向,五指张开,手指微微翘着。
“拉我起来。”
那三个字从她嘴里出来的时候,不是命令,不是请求,而是一种更自然的、更柔软的、像是在说“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的理所当然。
陈煜看着她伸过来的手,看着她微微翘着的、涂着暗红色蔻丹的手指,看着她嘴角那丝藏都藏不住的笑意,看着她眼底那层薄薄的、像是蒙了一层水雾一样的光。
他的眼中闪过一抹无奈的、宠溺的光。
这女人,怎么越变越小女人了?
他有时候真的恍惚。
眼前这个伸出手要他拉的女人,和那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