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简陋房屋。房屋之间的空隙被见缝插针地开垦成了小块田地,地里种着耐旱的糜子和??麦。
此刻正值傍晚,落日悬在西边的天际,把天空染成了一片浓烈的橘红。家家户户都升起了袅袅炊烟,直愣愣的冲向天空。
一座不起眼的石屋,有人站在阶上,正朝着沈戎招手。
不是旁人,正是此前跟沈戎有过一面之缘的狮族白泽脉青年,白守经。
“到饭点了,今天谁家管饭啊?”
沈戎还没走近,就听见白守经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来啦,臭小子嚷嚷什么,哪顿少了你的饭吃?”
一名老妇人火急火燎推门而出,手里端着一个比人脸还大的海碗,上面铺满了肉和菜,虽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但那股子香气儿却直往沈戎鼻子里钻。
妇人显然没想到今天会有外人在场,脸色猛地一变,颤栗的瞳孔中透着紧张和担忧,却偏偏不见一丝恐惧,扬手就准备把碗砸向地面。
“婶,您别急,这是自己人。”
白守经身影一闪,出现在妇人身旁,弯腰抄手,将海碗稳稳接住。
“原来是有客人啊”
妇人一听这话,脸上表情立马多云转晴,伸手去抢白守经端着的海碗。
“少爷您怎么不早说,我这就回去准备一桌好饭,怎么也不能让客人吃这东西啊。”
“还有什么饭能比这还好?您给他照着再来一碗就行。”
白守经回头冲着沈戎一笑:“没问题吧,要不给你整个小碗?”
“那不行,少一点我都吃不饱。”
片刻之后,沈戎和白守经一人端着一个海碗,就坐在阶上吃了起来。
在卓澹的小洞天里淋了一晚上的冷雨,沈戎肚子里早就造起了反,连跟白守经寒暄两句的心情都没有,抡圆了筷子吃了起来。
白守经模样打扮看着斯文,但吃相竟比沈戎还要难看几分,一颗脑袋几乎都埋进了碗里。
两人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各自将碗里的饭菜炫了一大半下去,这才稍稍放慢了速度,边吃边聊。“这里是”
沈戎话还没问完,白守经的声音就紧跟着响了起来。
“毛夷那边管这里叫南三区,当年毛道跑路关外,最早就是在这里落的脚。”
白守经抓着一条鸡腿,啃得满嘴是油:“听老一辈人说,他们刚来的时候,这里的狂风昼夜不停,沙尘飞卷,别说是糜子了,就连牛羊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