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奇紧接著在清单上,划下一个对错的标记,证明完成了一半:「那么接下来是————和朋友一起被踹出酒馆?」
他疑惑地看向绵羊,「为什么一定要被踹出酒馆?只是简单的喝两杯、然后聊聊天、吹吹牛不行吗?」
「可是那伙冒险者是这么说的,虽然我不是真正的布彻,但那种一起出糗、
共度患难的感觉————其实还不错?」
布彻这么说著,却在心里阴险嬉笑起来一它看过《指南》,知道唐奇的故事,是从一脚被踹出酒馆的那一刻开始的。
这家伙总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好像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
他就想看一看这家伙的窘迫模样!
唐奇则耸耸肩,只能将它带去临时村庄的酒馆。
哪怕是兽人也需要娱乐,打架、酒精和繁衍已经是这世上极为廉价的快乐了。
于是他们越过了一具具纠缠在一起的绿皮,躲过一个又一个拳头,总算是在帐篷里找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一这里贩卖著廉价的酒水【苦芽酒】。
它产自大荒漠,是用荒地上的谷物【苦芽】所发酵出的啤酒,度数高、但味道却一言难尽。
酒液橙黄但浑浊,带著那种劣质而刺鼻的香料味,喝到肚子里像是吞下了一把尖刀。
只要喝过这种啤酒,第二天醒来一定会头痛欲裂。
老板娘是个地精,见到唐奇带著绵羊,连同希瓦娜一起坐在吧台上,险些就要拜倒:「先知大人————」
希瓦娜眼角一抽,却没有发火。
她发现自己好像已经没那么在意,族人的眼里只有先知,而无所谓酋长这件事了。
毕竟主人一呸!唐奇的确带领著部落欣欣向荣,有酒喝、有肉吃。
他真的很重要。
唐奇拍了拍吧台,对老板娘说:「接下来我们会喝一杯酒,然后撒酒疯,到时候你看准时机,让人一脚把我们几个踹出去。」
「哦、不,先知大人,我可不敢这么做!」
老板娘连忙摇头,「您是伟大的先知!伟大的格乌什会惩罚我们的不敬!」
唐奇一拍脑袋:「该死,忘记他们对神明十分虔诚了。
上位者的威严,与信仰的累积,使得唐奇哪怕亲自下令,也没办法让部落的族人生出半分不敬的想法。
「那怎么办?」布彻问。
「没关系,喝完再说。」唐奇有了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