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别人吵架,疯狂的吃瓜,那就是人类的天性!
而今日嘛——
庭审现场的火药味更是足的能将整个北美大陆给掀翻!
刚进入「控方举证「环节,好莱坞巨头的代理律师便拿出了一堆youtube的侵权证据:「法官大人,尊敬的评审团成员,这是我方在固定证据时拍摄的照片与录像——」
「由于我方当事人用的是数字摄影机的留影模式,所以上面有著清晰的时间标识——」
。为「然后,我们想要传唤己方证人——」
「这其中有我们各家公司反盗版部门的员工,也有第三方的自然人,是的,早在2006年3月之前,就有一些正义人士给我们发了举报信,表示youtube侵犯了我们的版权——」
「
「最后,我们想要申请在法庭上使用计算机与网际网路——」
「因为哪怕是现在,庭审开启的时刻,youtube上都充斥著大量的侵权视频——
「并且,那些视频甚至都在它们的主页上挂著——」
面对控方拿出的证据,还没进入「辩方质证「环节呢,youtube:方的律师便已经「啪啪啪—一」的给他们全部否掉了—
「抗议!」
「我方对控方递交照片与录像的行为有异议!」
「因为我们都知道,数字摄影机的留影模式的时间是可以人为调整的——」
「所以,控方没法证明控方当事人提供的摄影信息与摄影上的时间是一致的「
「抗议!」
「我方对控方传唤的证人资质不认可!」
「控方想要传唤当事人的员工作为人证?这种行为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控方想要传唤的证人与控方当事人有著直接的利益关联!」
「这种人是不能出庭作证的!」
「3
「抗议!」
「我方觉得控方想要当庭登录youtubet的想法很荒谬!」
「我方相信,全美大部分人现在应该都知道,youtube:是一个可以上传视频的网站,当我们的网站一直在为民众服务时,我想知道,控方律师在庭上登陆youtubel的行为真的能够作为指控我方当事人侵犯了控方当事人权益的证据吗?」
「因为谁也不知道控方当事人有没有在这个时候安排人往youtube上上传盗版啊!」
「就算控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