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的面,将尔等这些年的贪腐情状,一一审个明白!”“陈德章!你身为户房司吏,首当其冲,还不速速招来!”
终于拥有了名字的陈司吏,跪在冰冷的青砖上,身子止不住地颤抖。
他擡头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路振飞,又看了看两旁杀气腾腾的民壮,心中最后那一丝侥幸也随之破灭。陈德章其实也不是没有做过努力。
这路县尊刚到任时,他的各种常例,是一分不少,各种效忠表态也是从未落下。
到生员开始接管户房时,他更是第二天就将白册交上,又私下里递了一百两给李幕僚,打听情况。然而,李幕僚居然不收这钱!
就是这一下,他就明白了,自己注定就是那只要被宰杀的“鸡”了,这才匆匆忙忙连夜出逃。如今既然没逃掉,那便再无翻盘可能了。
大明律例,虽说多年修改以后,到如今贪腐已然不致死了。
但若真的恶了县官,他非刑杀人还不容易?
墩锁匣床、立伽熬审,哪个手段他能熬得过?
一你若如实招供,未必没有一些余地……
陈德章回想起方才李立业隐晦的暗示,长叹一声,重重磕了个头。
“老父母在上,罪民……认罪。”
“罪民执掌户房二十三年,这其中的门道……实在太多。”
“其一曰“印票弄虚’。”
“凡征收钱粮,发有印票若干,本应半给纳户为照,半存县衙为根,两者银数相符,方无错漏。(类似纳税凭证,真的,明朝文书很发达的。)”
“然罪民等常于存根之上,并不开填银数,又或将票号扯去页数,使其无可稽考。”
“更有甚者,于送印号票中私夹一二纸,侥幸得印,便以此私票发给纳户,而存根、印簿皆无踪迹,银两尽入私囊。”
“其二曰“移花接木’。”
“于印簿之中,以分易钱,以厘易分,甚至将已纳之银直接抹去,归于乌有。”
“如纳户实纳银一两,簿上只记一钱,所余九钱,便由罪民与书办瓜分。”
“其三曰“抹改比簿’。”
“勾结乡里无赖,代为抹改比较簿册,将欠税者作完税,完税者作欠税,钱粮任我等只手转移,盈缩无“其四曰“飞洒’。”
“将正赋洒派在无主荒地,或是贫苦绝户头上,逼其卖儿卖女,最后田产便落入我等手中………”“其五曰“私立银等’。”
“见乡民愚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