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克伦和纽约做过多年律师,他的法律功底比在座的这些知名大律师来说丝毫不弱。
所以只用了大约半个小时,便快速扫描完整份草案,抬起头看着众人问:“大家有何看法?”
“威尔基先生,我认为我们有一个很强有力的宪法论点,tva的核心问题是——联邦政府有没有权力直接运营企业,与私营公司竞争,宪法没有明确授予联邦政府这项权力。”
“根据第十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电力生产,是典型的州内事务,不是州际贸易,联邦政府无权插手……”
坐在威尔基左手边的第一位律师开口了。
他叫哈里森·韦伯斯特,宪法专家,曾经在最高法院为多个重要案件出庭,胜率极高。
威尔基想了想:“韦伯斯特先生,这个论点很直接,但也很危险,如果最高法院认为电力生产属于州际贸易,那这个论点就站不住脚了,而且,tva的发电量很大,电力会跨越州界销售,在跨州销售的情况下,州际贸易条款是可以适用的。”
韦伯斯特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没有急着反驳。
威尔基说的有道理。
州际贸易条款在过去的一百年里被最高法院解释得越来越宽泛,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被纳入“影响州际贸易”的范畴。
如果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倾向于宽泛解释,那这个论点解释起来确实有些麻烦。
“威尔基先生,我们可以从程序角度攻击tva,tva是一个联邦机构,但它的权力太大了——它不受各州管辖,不经过各州同意,直接在各州的领土上行使近乎主权的权力,这是对行政程序法的违反,联邦机构的权力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明确的边界、明确的制约,但tva没有这些。”
第二位律师开口了。
他叫莫里斯·戈德斯坦,行政法专家,对联邦机构的运作机制了如指掌。
威尔基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地敲击着:“这个论点有一定道理,但问题是——国会可以通过立法授予tva这些权力,如果tva法案在国会通过了,那这些权力就是国会明确授予的,在程序问题上,国会的意志就是法律,法院恐怕不会那么轻易否定国会的立法……”
戈德斯坦用手托起了下巴,脑中仔细思考着。
接下来的时间里,第三、第四、第五……一个接一个地大律师们提出了自己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