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啃过牛肉呢。”
“喂喂,要饿死人啦!”
在安德烈几乎每十几秒一次的催促下,林宸实在是不耐烦了,将两口平底锅位置交换,重新加热了半分钟后递给他。
“吃吧吃吧,现在大概介于三分和五分之间,要是吃坏肚子了不关我事哈,你对着镜头发誓。”
“我发誓!吃坏肚子跟林没任何关系!”
安德烈四指指天快速地发了个誓,话音刚落直接就拿筷子捅进牛排里将其挑起,凑到嘴边吹吹,张口狠狠咬下。
“噗咻”
一股透明中夹杂着焦褐色的肉汁飙射出来,直接在地上烫出个雪洞。
“哦~赞美上帝!”
安德烈满脸陶醉地咀嚼着,筷子上插着的巨大牛排正在不停往下滴着肉汁,豁口处肉眼可见的嫩粉色肉质,光用看的就能感觉到有多嫩。
肉眼边缘那层肥肉被刻意煎过,表面焦焦的,里头的脂肪已经完全融化,在咀嚼时提供一层类似油渣口感的同时,融化的脂肪融入牛肉之间,更增添一层醇香。
懂行的吃客普遍偏爱这一口牛油的快乐,尤其是在饥肠辘辘的时候,那种油脂在嘴巴里爆开的快感是任何其它食物都无法替代的。
见他吃的那么陶醉,林宸默默吞咽口水,从袋子里抓出一小撮海盐:“这个都没撒,急什么,又没人跟你抢。”
“哦对对对,我说怎么感觉少了点什么。”
撒完海盐和黑胡椒碎之后的牛排风味又变得有些不同,恰到好处的咸味和黑胡椒的辛辣能在一定程度上中和牛油的浑厚感,同时也能遮盖掉一点血腥味,使其吃起来变得更甜。
不怎么吃生食的人可能会觉得吃这种没熟的牛排是在吃生肉,但对于爱吃的人来讲,这个味道才是灵魂。
很快,林宸自己的那块牛排也出锅了。
他给自己煎的是五分熟,还很耐心地用刀一块块切下来吃,跟旁边狼吞虎咽抱着牛排大口大口撕咬的安德烈比起来,两个人就像是文明人和野蛮人的代名词。
麝牛肉比他想象中还要普通,几乎跟正常的牛肉没什么区别,硬要说的话就是肉质稍稍偏硬了点,脂肪含量不够。
但跟黑熊肉还有狼肉比起来,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尤其这还是新鲜宰杀的牛肉,从死亡到上桌不超过五个小时,根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调味,也没有任何膻味或者异味存在。
在两人美滋滋地享用豪横早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