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这种表面的财富之下,粮食和劳动力的富庶,这才是印家帝国强大的根基。
印加帝国是一个高度集权和组织化的国家,能够通过「米塔制」徭役调动庞大的人力资源,修建道路、梯田和神庙。他们拥有丰富的骆驼科动物(羊驼、骆马)提供肉食和羊毛,以及种类极其多样的农产品,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另外,赵朔最看重的土豆、红薯、花生,乃至于工业的瓶颈橡胶,这里应该都有。
还有最关键的,印加帝国虽然文明程度较高,其实并不难征服。
后世的西方的殖民者,仅仅用一百多人,就俘虏了印加帝国的皇帝,虽然有各种阴谋诡计吧,这个国家武力的屏弱可见一斑。
赵朔就不信了,给赵棣五个千户,还不能在秘鲁站稳脚跟?
其四,封第十八子赵璋为新邶王,赴北美洲的新邶国开疆拓土。
新邶国,就是后世北美洲的阿拉斯加了。
这里虽然气候寒冷,但文明程度很低,抵抗力度也小啊。赵璋的军事能力比较一般,适合在此地建立属于自己的封国。
而且,阿拉斯加有著丰富的金矿,在历史上引起过四场淘金热。
第一场淘金热,是在后世阿拉斯加的首府朱诺附近发现了金矿。朱诺金矿区在之后几十年里产出了数以百万计的黄金,到了现代社会仍有开采活动。
第二场淘金热,在阿拉斯加的斯卡圭镇。
第三场淘金热,是人们在阿拉斯加西海岸的诺姆附近海滩上发现了黄金,矿工们直接在沙滩上淘金。
第四场淘金热,是费尔班克斯淘金热。人们在阿拉斯加内陆的费尔班克斯附近发现了金矿,使其成为阿拉斯加内陆最重要的黄金产地和城市之一。
赵朔虽然不清楚这四场淘金热的具体情形,但阿拉斯加盛产黄金他是知道的。
把阿拉斯加封给赵璋,既为帝国开疆拓土,也算对得起这个儿子了。
赵朔发布的第五道旨意,是将第十五子、第十六子,第十七子,尽皆封为郡王,到了现在,赵朔共有二十六个儿子,其中第十二子早夭,还活著的儿子有二十五个。
有十七个儿子(不算早夭的十二子)已经成年,剩下的儿子却还没有长大,最小的儿子今年才六岁。
第十五子赵銮,兴趣不在军政大事上,喜欢研究医学。
第十六子赵雍,终日和一些优伶混在一起。说得好听一点,是对音乐表演甚感兴趣,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