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晕过去。
陈平安一气之下,将邹黑虎告上县衙。
邹黑虎人都没到场,知县便判其胜诉,不仅将陈家田产划给邹家,还将陈家上下四口判给邹氏为奴。陈家富裕,陈平安读过些书,知道大明律中明文规定,借贷不可用打滚利计息,他当场引用法条申冤。然而大明是人治国家,府衙、县衙均被世族把持,压根没人在意狗屁律法,就连南昌总督府,这些府县都敢隐瞒,更别说小小一个平民了。
陈平安引用的大明律,反让他被知县判了二十大板。
当晚,邹黑虎就带人来,把陈平安全家抓去农庄,不顾陈平安和弟弟身上有伤,次日就赶他们下地干活。
江西最恐怖的一点,就是佃户也算半个奴仆,称之为“佃仆”。
在林浅老家州,佃农在法律上是良籍,算是人,被主家打杀,官府会象征性的追究。
而在江西,佃农算“会说话的畜生”,主家对其生杀予夺,完全无碍。
从小富之家到人型畜生,居然只用短短半个月,陈家人接受不了这样的落差,母亲妹妹终日痛哭,可也无济于事。
对世家来说,尽管有了田产奴仆,但银子毕竟花出去了,只出不进不行,世家的银子也不是无限的,所以对已有的奴仆,极尽敲骨吸髓之能事。
陈家不仅要帮邹氏耕地,还要承担加派劳役。
陈平安的弟弟被分到进山伐木,这活极端危险,当年永乐皇帝修北京皇宫时,川地就有“进山一千,出山五百”的歌谣,死一半人就是常态。
其弟进山两次,都侥幸活下来了,第三次进山后,音信全无,究竟是被野兽吃了,还是掉下山崖摔死了,没有说法,没有遗言,没有遗物。
就像这人从没在世上来过。
陈母疯了一般去找人询问,庄头邹黑虎的手下自是不管,一同进山的佃仆也都自顾不暇,无人知晓。陈母嚎啕大哭,终于哭瞎了眼睛,终日挑粪、洗衣、织布也累坏了身子,当晚便发了高烧,第二天一命呜呼。
陈平安想把母亲埋在父亲坟边,谁知邹黑虎看到,说这是主家的田地,不许埋人。
不仅把其母尸身丢到乱葬岗喂野狗,其父尸骨也挖出,丢到一处。
一个月不到,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就只剩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其余佃仆死亡率,也与此不相上下。
按以往正常年景,买一个奴仆需要五到二十两银子,世家就算是看在银子的面上,也不会把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