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法租界,愚园路,冯公馆。
十二月的夜幕降临得早,才刚过五点,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韩振华从汽车里钻出来,整了整大衣的领子,朝冯公馆的大门走去。
一进门,他就听到了客厅里传出的笑声。
那笑声,一个是岳父冯敬尧的,洪亮、爽朗、带着一种“老夫今天心情很好”的畅快。
另一个声音,陌生又熟悉。
韩振华换了鞋,走进客厅,目光落在那位坐在岳父对面的客人身上。
那人四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魁梧,虎背熊腰,光是坐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压迫感。
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上,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微厚,下巴上留着一撮短须,修剪得整整齐齐。
皮肤黝黑,像是常年在外奔波晒出来的。
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绸缎长袍,领口敞开,露出里面白色的衬衣和一条粗大的金链子。
手腕上戴着一串沉香木的佛珠,每一颗都有拇指大小,包浆温润,乌黑发亮,一看就是盘了许多年的老物件。
手指粗短,指关节突出,虎口处有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握刀握枪留下的痕迹。
他坐在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姿态恭谨。
但眉宇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那双眼睛虽然带着笑,但目光扫过之处,像刀子一样锐利。
韩振华一眼就认出了他。
万墨林。
青帮“通”字辈大佬,陆云笙留在魔都的最大的心腹。
当年陆云笙从魔都前往香江之前,把魔都的所有青帮势力全部交给了万墨林打理。
此人虽然名义上是冯敬尧的“晚辈”!
冯敬尧是“悟”字辈,比万墨林高一辈——但实际上是青帮中响当当的人物。
在魔都地面上,提起“万墨林”三个字,没有人不竖大拇指的。
此人最出名的一件事,是当年陆云笙被刺客暗杀,万墨林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刺向陆云笙的刀。
那一刀,从他的左肩一直划到右肋,伤口深可见骨,缝了四十七针。
从那以后,陆云笙就把万墨林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
“墨林老弟,你是不知道,我家小小一现在会走路了,晃晃悠悠的,像个小企鹅……”
冯敬尧正说得眉飞色舞,一看到韩振华进门,立即笑了。
“振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