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李过下令举行公开审判。
审判在旧集市广场进行。寡妇的哭诉、小女孩的伤痕、阿南德的证词、尤其是那张清晰的照片,构成了无可辩驳的铁证。
艾玄作为主审官,用冰冷的声音宣判:主犯村长,犯故意杀人(未遂)、绑架、强占财产等罪,判处死刑,立即枪决。
从犯数人,视情节判处苦役。同时,宣布寡妇家的土地所有权受联军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枪决的枪声清脆地回荡在苏拉特上空,也通过无数张嘴巴,迅速传遍周边乡村。
紧接著,一道以联军司令部名义发布的《保护妇孺与禁绝陋习令》被广泛张贴、宣读:
「告尔各乡各村:自即日起,凡借「习俗』之名,行逼迫寡妇殉葬、伤害妇孺、侵夺孤寡财产之事,均为非法。首恶者,斩;胁从者,重惩;知情不报之村社头人,连坐问责。联军设诉状箱于各城门,凡有冤屈,皆可投递,查实必办。此令,以彰天理,以护弱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