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是你问起来,我才顺便提了提!”
谭筝“嗬”的一声,正要说什么,林思成出声打断:“谭律师,我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和我们一起去京城?”
“一是上海这边的掣肘太大,你也看到了:领事商务处、混经委、国仲、商务部……只是其中一家,就能让你疲于应付,何况是四家。其次,也是为谭律师的安全考虑……”
林思成指了指防弹玻璃:“谭律师,你可能不信,但我依旧得强调一下:一旦进入程序,真的真的很危险……
“当然,费用可以再加!”
谭筝直接过滤掉了最后一句:到现在为止,她唯一起到的作用,只是帮林思成起草了一份协议。而且,还是林思成给的提纲,随便找个文员就能干。费用不费用的,根本不用提。
况且,林思成说的也是实话:光是一个国仲委,就能废了谭筝的大半武功。除非,她以后不当律师,再不接与外贸纠纷有关的任何案子。
至于危险,她暂时还没有感受到……
“好,我去!”谭筝点点头,“但林思成,你得告诉我:去了之后,我应该做什么。”
“发律师函!”
谭筝顿了一下:“然后呢,起诉?”
林思成摇摇头:“到不了起诉这一步!”
真要到那一步,天都得塌下来,林思成一辈子都别想出国。
更说不好,得隐名埋姓,苟且偷生。
所以,所有的所有,都会在检察院公诉之前结束。
谭筝皱着眉头:岂不是说,林思成让她到京城,只是为了发律师函?
她直勾勾的盯着林思成:“小林,你找个实习生就能干!”
如果不会,她可以免费教:从网上下个模版,改一下公司名称,再改一下日期和落款,然后发送。“谭律师,不一样的!”林思成想了一下,“要规避法律风险!”
谭筝愣了愣:发律师函,能有什么法律风险?
更何况,一位已经被抓了进去,还要一位,即将就要被抓进去。
他们,连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都没有……
想到这里,谭筝突地一顿,脑海中闪过一道光:林思成的律师函,不是发给刘安华和史密斯的?“你说的律师函,都要发给谁?”
“基恩仕、布鲁克、安捷伦、埃尔默、理学、以及赛世!”林思成强调了一下,“这里的赛世,指的是美国的赛世科技!”
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