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了。
任何不习惯的东西都得习惯。
灯光微微一暗, 变得不那么刺眼……
隨后前奏慢慢响了起来,陆远再度闭上眼睛,他仿佛回到了那一年的春天。
那一年, 草长鶯飞。
那一年,他见到了一个女孩,也是那个女孩让陆远开始学吉他和钢琴。
虽然那个女孩肯定不记得陆远,也不知道有一个傻乎乎的老实人想著好好弹好吉他和钢琴在她面前装一波逼,虽然陆远算是一个失败者……
但现在想来,一切都是挺有用的。
挺好的不是吗?
“你说你最爱丁香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
多么忧鬱的
多愁善感的人啊……”
这是一首《丁香》。
也是陆远第一次学吉他时候弹的曲子。
陆远记忆很深。
当回忆慢慢飘荡著瓣,当鼻息间似乎闻到了记忆中的芬芳以后,陆远弹起了吉他。
然后用自己的全部情感唱出了这首歌。
他的嗓音不再是《死了都要爱》的疯狂,也不是《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嘹亮多变,更不是《老男孩》一样的沧桑,甚至不算很惊艷……
他的嗓音变成了淡淡很纯粹的感怀,以一种讲故事的方式,將感情全部融入了里面。
仿佛在祭奠著什么东西。
罗大路闭上眼睛,旋律伴隨著陆远的歌声,很容易就渗透进了他的心臟。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同时这是一首有故事的歌。
甚至罗大路的心中都能勾勒出这个故事的美好与惆悵……
“这个人,很怪呀!”
陆远的嗓音此刻不算惊艷,但却让罗大路很欣赏这种很久很久没有体会到的感觉。
安晓没有闭著眼睛,她是睁开著的。
她看著陆远,依旧是那么默默的,隨著陆远唱歌慢慢唱高起来以后,她深深地吸了口气。
这个陆二狗子身上到底藏著什么故事?这么感伤之中却不会令人反感的歌他是怎么写出来,是以怎样的方式写出来的?
她根本不相信这首歌是陆远临时想到的,她寧愿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相信这个,她觉得这首歌陆远已经写出来很久,也沉淀很久了。
很有味道。
其他人说的很对,你是一个天生的歌手!
並不是因为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