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进步中,连枯燥的法律知识也能略晓一二。
詹姆斯先生哪里知道,沈知棠现在只是缺乏实战经验罢了,对香港的法律知识可不是略晓一二那么简单。
毕竟,她可是有时间作弊器,人家学五年老五岁,她却可以在空间书房的静止时光时,学人家十年的水平,而且还不消耗现实世界的时间。
“小沈总,关于专有许可协议,我可以签,但签一百年,时间太长了吧?”
金先生没想到小沈总反应这么敏捷,他是没想卖掉版权,又想借着小说的名气,推高出售报社的价格。
八亿元,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深谙经营此道的人,一般出不起这个价格,业外人士不懂行,也不敢踏入这个行当。
而且,暗报以前长期靠他的小说来博关注,提升报社销量,如果出售了,除了那本未连载完的小说,他也会封笔了,那报社在收购者看来,价值就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打至四折还不止。
这就是深度绑定他个人品牌影响力的负面效应。
然而,让他把作品着作权转让,他自然也舍不得。
正好,沈知棠的提议,既可以让他不失去对作品的控制权,也依旧能提升报社卖出的附加价值。
但要签一百年的期限,未免太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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