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门而已。
那一刻,她所有的天真都被粉碎。
在魔门,她被当成人材,被榨干了价值,被像垃圾一样丢入乱葬岗中。
她在尸堆里醒来,一双巧手十指尽断,鲜血染红了身下的积雪。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伤口,她却流不出眼泪,只觉得胸口有一团火在烧。
“我缝补得了世间万衣,难道就缝补不了自己的命格吗?”
从那之后,她改名罗衣。
在凡间有这样一句话,叫作先敬罗衣后敬人。
往后她要成为仙界的罗衣!让所有修士都敬重她!过去种种,不过是些许风雨罢了。
残酷的事实也告诉她一个道理。
世间没有真心,魔道未必是贬义,不过是另一种处事态度而已。
“既入魔道,便再不回头。”
罗衣活了下来。
在那暗无天日的乱葬岗,她以死尸为伴,以怨气为食。
她发现,当自己将仇人的皮肉像布料一样缝合在一起时,那种掌控生死的快感,能暂时压下心底深处的绝望。
十年之后。
教导她‘做人’的魔门血流成河。
那个曾经割断她双手的魔门执事被她用金线缝住了七窍,像一只待宰的牲畜般挂在山门牌匾之上。
掌门更是被她剥下了整张人皮,缝制成了一件华丽的紫金大袍。
她穿上那件袍子,站在山门最高处,指尖金线飞扬。
罗衣爱上了这种感觉。
世人皆恶,付出真心只会被辜负,任何一段感情里,换人都不过是像一件衣服。
亲情、友情、爱情皆是如此。
衣服暂时没有换,是因为还没有遇见更华丽的,又或是还没厌倦,到了厌倦的时候,遇见更华丽的衣服时,人性就会冒头,压过所谓的情谊,继而找无数个嫌弃旧衣的理由,换上一件新衣。
所以,罗衣不相信任何人。
修行路上遇见的所有,于她而言都是一件衣服。
她换的衣服越来越好看,越来越耀眼,也做到了弱小时许下的诺言,先敬罗衣后敬人,世间九成九的修士都向她低头,敬畏她。
当她登临至高时,修为的辉煌轻而易举就盖过了过去的罪孽。
她宣布退出魔道,那个时代的修士便自愿拥戴她为尊者,不再计较她的过去。
身体的丑陋肮脏,灵魂的千疮百孔,都能用一件好看的衣服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