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阁 > 都市言情 > 巫师:开局诈骗魔神 > 第35章 鼠鼠我啊,最喜欢学习了!

第35章 鼠鼠我啊,最喜欢学习了!(2 / 3)

瞬间化作血水。

也就是说,如果想杀死一只角兔,除非你将其完全的毁尸灭迹,比如像哈蒙这样将其整个吞下去,否则你起码要杀它15次才能将其杀死!

不过相比于它逆天的天赋法术,角兔的其他方面就要差太多了,个体数值极为拉胯,虽然是高贵的一阶魔物,但论身体素质,可能还没不入阶的魔化野猪强,毕竟体型差距摆在那。

这点艾萨克很清楚,哈蒙将其吞下后,其身体结构便完全展现在艾萨克面前了,同时,他也大致明白了角兔的法术原理。

它这种分裂不是没有代价的,每一次分裂,都会连带记忆、灵魂一同分为两半,而且每次分裂失去的部分都是永久性质的!

也就是说,连分八次后,它便只剩一点点本能……

并且这种法术一生也只能发动三次,三次之后,将分无可分。

优点和缺点都十分明显的法术。

难怪效果这么逆天的法术没有巫师将其复刻出来,无论是灵魂还是记忆,对于巫师来说都是极为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记忆!

那可都是辛苦研究出来的知识!

与失去知识相比,他们更宁愿失去性命!

当然了,艾萨克更倾向于,没啥卵用。

遇到强大的敌人,该死还是得死,角兔所谓的难杀,也只是因为它遇到的大多也是荒野上的魔物,如果遇到人类,不过是多补几刀的问题,区别不大。

不过艾萨克却在角兔身上看到了极为强大的战争潜力!

在战场上,一只角兔,可是相当于15只……

如果是一百只、一千只呢?

其天赋法术一旦全力发动起来,那场面……啧啧~

486表示很赞!

在绝对的数量面前,个体力量不值一提!

嗯,仅限于高等之下~

至于后面的三种,其中肉史莱姆是充数的,这东西战斗能力其实还算可观,一手吞噬能力无比强大,但奈何,肉史莱姆是典型的高攻低防的脆皮,随便一刀囊下去就死了,不像其他种类的史莱姆需要打中核心才能一击必杀。

最离谱的是,肉史莱姆的攻击方式是吞噬……

至今学界对于肉史莱姆这种魔物还没灭绝一直十分好奇。

荒野灵鹿相传拥有成为神灵种&183;荒野之灵的潜力,应该是谢丽尔特意给的,可惜,这是个谣言,艾萨克没有从荒野灵鹿的身体中看到一点与神格系统相关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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