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钱不够,只得让京城周边府县的老百姓苦一苦。他真正的问题在于毫无规划,征派数量过多,物资剩余一大堆。
司户参军赵谦说:“是否‘土地所宜’不好界定啊。谷熟县是宜产蚕桑的,几十年前有很多农户以蚕桑为业。因为朝廷苛政,农户把桑树全都砍了。即便如此,现在也还剩一些桑农,只不过数量不多。”
大宋朝廷对北方桑农征税,有一段时间按桑树数量征收,导致大量桑农不得不把桑树砍掉。
这个政令其实没问题,但执行时被地方官搞砸了。后来不得不改过来,按桑园的面积征收,可北方许多地区始终没恢复蚕桑。
谷熟县就是其中之一。
这里以前是产蚕桑的,现在也有少数人养蚕,似乎符合“土地所宜”的规定。
查案官员们面面相觑。
这案子非常简单,两刻钟不到就查清楚。但该如何定性?
第一,符合等价折变原则。县里颁布折变法令的时候,确实按照市场丝绢价格折变。只不过政令颁布之后,由于丝绢短缺,市价突然暴涨。
第二,符合一时所需原则。丝绢确实是官府需要的,完全没问题。
第三,太祖的诏令属于补充条款。但这玩意儿根本没法界定,而且诏令本身就措辞模糊。
还真他妈没法给谷熟县的县官们定罪!
徐来问道:“按照如此折变,谷熟县百姓的负担增加了多少?”
赵谦回答:“算上加耗,三倍以上。其实不重,我见过十倍以上的。”
徐来听了很无语。
三倍负担竟然还不算重。
这明显是有商贾提前囤积丝绢,然后跟县官勾结折变,迫使全县农民必须用丝绢交税。继而丝绢价格暴涨。
农民被迫找富户借高利贷,然后找商贾高价购买丝绢。富户放贷赚钱,还能趁机兼并土地。商贾卖丝绢赚钱,再暗中分润给官吏。
徐来说道:“那些商贾,又不是县官的爹妈。县官凭什么让他们赚钱?”
“当然是能拿到好处。”赵谦笑道。
徐来盯着税册:“我就查他们拿到的好处!”
“对,查他们收受贿赂!”判官王轲精神一震。
妈的,这种全靠商贾赚钱的折变方式,私底下就被县衙官吏给分润了,不可能交给府里的官吏们分润。
王轲身为应天府签厅判官,一文钱都分不到,自然对此深恶痛绝。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