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踏马创死你(3 / 4)

珑卫不负责打击犯罪,但凌栋勋说过,谁沾上那件事,夷三族。

萝卜集团这种规模的犯罪集团能够存续,绝对不可能没有保护伞,只要宋清风不是两袖清风,他绝对是沾上了的,只看沾了多少。

如果有证据,陆钊这个一线情报人员就能触发技能阎王点名。

只要捅上去,一个洲督又如何?老子是奉大将军令办事,效力仅次于圣旨。

陆钊被怼了,却又不能坦言相告。

就算抛开所有高尚、忠诚、正义的情怀不谈,只说利害,他主动泄露身份,一旦导致风声走漏,行动失败,他自己就先要被阎王点名了。

他发现自己和这个女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锁死状态。

他们这时已经有了一定互信,都没有真把对方当仇人,又因为绝对不能泄漏秘密,而无法毫无保留的信任对方。

所以最后,他只能怒道:“我爸是隋朝雨!”

“隋朝雨还不是给人做狗了!”

【龙骨超载装载进度+20。】

卧槽,至于这么气吗?

陆钊看了一眼红柳,但是自己快憋屈死了。

我他妈传点宋清风的黑料回去,效力堪比直达天听的秘奏。

假爹隋朝雨是为了公务委身于黑暗,不是给人做狗!

他以前看电视剧,看到正义的主角被冤枉成反派,气得要死。

现在自己体验了一回才发现,那是真得很气。

“等等。”

陆钊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不会是隋朝雨的粉丝吧?”

“啥是粉丝?”红柳问道。

“就,就是崇拜者。”

“你才是!”

【龙骨超载装载进度+5。】

说中了!

陆钊也可以理解。

根据资料,隋朝雨当游侠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像个劫富济贫的平民救星,起码也是不畏权贵路见不平的好汉。

普通人对这个名字,大多都带有几分好感,只有南宫青叶这种朝廷鹰犬才会将其视为不稳定因素。

后来他加入萝卜集团,是玲珑卫策划了一场袭击,让罗天冲身陷险境,然后隋朝雨出手解围。

现在有大买卖要谈,罗天冲本来就需要顶级打手,所以马上伸出了试探性的橄榄枝。

之后就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情同手足”“义结金兰”,真假几分暂且不论。

总之,在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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