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没想到长大后,自己的梦想居然实现了——骑马的感觉估计也和这差不多。
至於为什么蘑菇屋的发明会跑到游骑兵军团手上,还有谁比正在北边跑来跑去的士兵更適合测试自行车呢?
“您的主意简直太棒了!”
“跟我有什么关係?”
安南只是画了张自行车的草图而已,將其发明出来全靠霍尔顿和他的组员。
“您之前说只要我们表现优异,就会赐名游骑兵军团,现在又將自行车赐予我们,不就是让我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骑士吗!”
“其实……”
杰克兴奋的大声说:“您知道吗,从自由城骑到守望领只要半天!马要吃好几磅的草料,而我们只要两块麵包!百公里只要两块麵包!”
“你误……”
“安南大人,我们一定不负轻骑兵之名!”
杰克扛著车又离开了,没多久,窗外又传来“叮铃叮铃”按著车铃的远去声。
安南那一点找到旧日时光的缅怀彻底消失,只剩满腹要说的话。
骑著自行车算什么轻骑兵啊!
他一想到未来,自由城也搞阅兵仪式,轮到游骑兵军团登场,他们两人一辆自行车,一人前面蹬,一人抱腰坐后面,天都塌了。
安南试图安慰自己,骑总比跑快吧。但如果比快……为什么不开传送门?
不行,得想办法制止这股歪风邪气……谁家正经人挎著枪,骑著自行车?
安南给火枪兵军团改名的机会是因为之前“第三军团”和“火枪兵军团”都不算正式名,而“游骑兵”寄託著他的野望——在未来龙族孵化中心步入正轨后,自由城能有自己的龙骑兵。
骑什么自行车呢,骑龙什么的不好吗?
安南让幕僚彼得森把自行车的消息告诉英格丽特,自由城又多了一个特產。
说起来,自行车的限制也有不少。因为道路问题,只適合在城镇之间使用。还有成本问题,有钱人不会丟人的骑著它拋头露面,穷人又买不起。最好是和法斯特布一样,走廉价路线。
倒是还在设想中的“魔法汽车”可以狠狠收割一波这帮有钱人。
插曲之后,安南回到眼前最要紧的事上:关於莫西的处理。
“最好的方法是杀了她。”莫拉女士冰冷地说。
奸细无人权,放在哪儿都一样。即便精灵隨后调查出莫西死在自由城,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那岂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