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她死了(2 / 4)

下地做农活啥的,一般不会这么讲究。

“林远!林远!”

就在我经过她身边儿的时候,姑娘忽然对着我招手。

我把车一停,一看这人是我的初中同学吴晓燕,当时还是我们初中的校花。

回忆起来,这个校花当时还帮过我。

要说这事儿,还跟当年我吃倒头饭出事儿有关。

那一年我生病请假,也不知道谁传出去了我是偷吃倒头饭被鬼给掐了。

导致我病好之后回学校遭到了同学们的耻笑,什么倒头哥,饭哥,大胆哥,外号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对着我排山倒海而来。

这种嘲笑和社死就算了,最操蛋的是张家老太太的孙子张大虎,那是学校里面的混混头子,听说了我偷吃他奶奶的倒头饭,最后还是在他奶奶坟头晕倒的,带着一帮学校里的狗腿子那是真打我啊。

扬言要把我偷吃的东西全部都打吐出来,没事儿就给我挤厕所里面一顿胖揍。

哥们儿虽然宁死不屈,可奈何双拳难敌四手,每次都被搞的相当之惨。

自古美女配英雄,学校这种小型的社会更是非常明显,校花级别的人物往往是配校霸。

吴晓燕当时是张大虎的女朋友,看到自己的男朋友打我,动了恻隐之心,说算了算了,别打了,看看林远也怪可怜的。

她可能随口的一句话,解救了当年的我,让我少受了不少皮肉之苦,更不用上学的时候还担惊受怕的。

所以现在琢磨着,当时肯定情窦初开的时候我肯定暗恋过人家,无非就是人家是我玩不起的高配罢了。

所以见是她拦我,我直接一脚刹车让车停了下来,她对我妩媚一笑:“哎呀,还真的是你啊,混的不错,都开上车了。”

“这也算是车啊?”我自嘲的笑了笑。

“咋不算?四轮的还能遮风挡雨就算,捎我一段呗,给我捎到家里。”吴晓燕笑着说。

多年不见,这小妮子竟然比上学的时候更加诱人了,一颦一笑都带着一股子勾人的劲儿。

“你要是不嫌弃我这是干白事儿的车,那就上来呗!”我笑了笑道。

“嫌弃啥,我走的脚都酸了。”她小跑过去副驾驶上了车,合上了伞之后盯着我看了几眼。

眼神里带着些许的媚态。

而且她一上车就传来了很重的香水味儿,搞的我这个初哥心跳有点加快,只不过她身上的这股香水味儿,似乎太浓烈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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