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九年一月底,美国纽约。
“我不同意,对方的实力很恐怖,而且对方上次还救了我,我不可能忘恩负义”
科尔曼气急败坏地说道,但是站在他面前的另外一人,他的合作伙伴莱诺克斯却是淡淡地说道:
“呵呵,你不想忘恩负义,但对方未必啊,你要知道,他手头上持有的可是四百万盎司黄金啊,这是将近两个亿美元,甚至可能还有更多”
“难道你不喜欢钱吗?我们在地下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的大肥羊?更何况对方只是一人,就算是再强大,也不可能对付得了我们几百人吧?”
“科尔曼,你别傻了,错过这个村,可没有下一个店了。”
然而,科尔曼依然不为所动。
因为他相对知足,不是他心中有道义,而是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极限。
跟史密斯这个人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但每一次,都让他印象深刻。
一个单枪匹马,能够干掉北塞勒姆农场主的狠人,科尔曼可不想招惹对方。
是的,去年北塞勒姆农场主被人杀死在他自己的城堡内,这事儿非常震撼,地下黑市有不少人都知道,但却没有接到悬赏令。
反而是北塞勒姆农场主被杀之后,韦斯利家族发布了悬赏令,希望有人能够找到杀死韦斯利雷蒙德的凶手。
可惜,这都过去好几个月了,却杳无音信。
不是没人接单,而是找不到人影。
科尔曼猜测是周良顺的马甲‘史密斯’干嘛的,只不过他并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你想去送死,我不拦着你,反正我言尽于此,如果你执意要去,那么我们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莱诺克斯闻言,眉头微微一皱,道:“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行动吗?”
“不,你放心,我不会通知对方的,你尽管去好了。”
“那好吧,你走吧。”
下一刻,科尔曼点点头,转身离开,但是没有走几步路,一声枪响,他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科尔曼不死,莱诺克斯肯定不放心。
那可是将近两亿美金的黄金,要是抢来,那肯定能够让大家吃香喝辣的。
纽约的另一边,周良顺亲眼目睹这一幕,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科尔曼是他挑选的中间商,双方合作还算愉快,却没想到对方居然死在了自己的好兄弟手中。
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