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又硬,不仅硌牙,而且工业糖精的甜味很齁嗓子。
可这种事情,商鹤京怎么……
“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商鹤京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神色平静的解释了缘由。
“孟昭,你不喜欢吃糖的话,喜欢什么?”
男人抬眸时,眸底流淌着她看不懂的暗流。
她舌尖微抬,脱口道:“肉。”
“什么?”
孟昭干脆直说了:“我喜欢吃肉。”
小时候她害怕被赶回福利院,就算饭桌上有肉,也不敢多吃,都是让孟晚先吃。
等孟晚吃饱了,她才敢夹几块,但也不敢清空,怕孟森繁觉得她嘴馋。
所以她青春期没发育好,个子只有一米六三,体重更是常年不涨。
商鹤京笑着说:“巧了,我也喜欢吃肉。”
商鹤京绕过岛台,顺手拉住她的手腕,说:“走,正好我也没吃饭,我们去吃肉。”
孟昭茫然的被商鹤京拽进了电梯,直到坐在车上,才堪堪回神。
商鹤京临出门时,还从冰箱里拿了个冰袋,递给了孟昭。
“敷一下眼睛,消肿。”
孟昭接过来,突然想起那天在徐家的对话,问:“你小时候住在傅家,是因为……”、
“我父母过世了,商家容不下我,我来投奔我姐,借住几年。”
商鹤京单手开车,笑着看她。
“所以,我小时候不敢多吃,都是让傅西洲先吃。
你不知道男生发育的时候有多饿,我在食堂能吃四碗米饭,回傅家只敢吃两碗。
有时候看着傅西洲慢条斯理的吃饭,我都恨不得把整盘红烧肉都倒进自己碗里拌饭吃。”
孟昭被这夸张的形容逗笑。
一瞬间,好似童年的窘迫都被一扫而空。
只因这世上有个毫无血缘之人,将“感同身受”这四个字说的如此轻描淡写,又深入人心。
是啊,他们从小就认识了。
只是那时候,她一心追逐太阳,没有意识到有人和她一样寄人篱下。
经年再见,他已经是万人之上的商总,是她丈夫的舅舅。
她便理所当然的将童年的过往遗忘,不曾为他的一次次仗义出手回报一丝真心实意的感激。
孟昭突然道:“其实,我要和傅西洲离婚了。”
商鹤京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