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炼焦脱硫技术全面推广。
四大冶监勾当公事各携技术骨干,限期赴京受训。
受训毕,各回本监督造洗煤池与炼焦窑,限半年内完成技术升级。
凡旧有以生煤径投炉中者,一律改为洗煤炼焦后入炉。
其二,高炉钢技术定点突破。
高炉钢为核心军工材料,技术严格限于国有冶监内部,不对外扩散。
各冶监于推广洗煤钢之同时,须另辟高炉车间,按军器监所颁标准建造新高炉。
军器监选派熟练工匠赴各监巡回指导。
其三,民用钢技术有限授权。
由铁案会同商税案制定《洗煤钢民用授权章程》,择各地忠于朝廷、素有信誉、规模相当之民间铁器工坊,以许可证制授予洗煤钢生产技术及官营焦炭定向供应资格。
授权工坊须签署切结文书,承诺不向境外出售技术及产品,违者抄家连坐。
其四,钢筋试制与量产。
按盐铁副使所颁规格,试制用于水泥构筑之高炉钢筋,测试抗拉强度与韧性。
达标后,徐州利国监先行量产,供修路修桥之用。
二、兵案
兵案掌全国军器作坊及兵器制造,应领任务如下:
其一,车床研发。
以水力或畜力驱动,研制用于金属构件精密加工的简易车床。
技术要求:能对钢质轴、销、套等回转体进行外圆车削与端面加工,精度须保证同批构件可互换组装。
军器监集中工匠成立攻关组,限期一年内拿出可实用之样机。
其二,冲床研发。
研制用于钢板冷冲成型之冲床,主要用于胸甲、头盔等板甲构件的一次冲压成型,以替代手工锻打。
可与车床攻关组合并推进。
其三,复合钢片弓批量试制。
于弓臂上复合高炉钢薄片,利用钢材弹力增加射程与穿透力。
弓弩院先行试制样品,交捧日军、天武军等殿前司精锐试射,合格后批量列装。
三、胄案
胄案掌甲胄及军需物资,应领任务如下:
其一,新式钢制胸甲列装。
以高炉钢为材,采用整块弧形钢板一次锻打成型,配带有护颈与护面之头盔。
先行打造样品若干,逐项测试其防箭、防刺、防钝击性能。
测试通过后,步军以都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