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域、方向、攻克病症、药物微观层面存在相似
法务部可看不出来这个。
就像,你去工地找人问怎么解析代码,十个里面有九个半不会。
你去大公司找码农问怎么才能将砖头垒砌的更平整,码农也会一头雾水。
这些起诉理由,法务部不可能从数据上就看得出来。
一定是和研发部确认过的!
“所以!”
“在资料递交错误的情况下,研发部,是如何通过一个,并非他们所研发的陌生药物数据,短时间判定侵权的!?”
徐德开口,字字珠玑也字字诛心。
举个例子。
你在家里也许闭着眼都能找到厕所,因为这很熟悉。
但你在陌生环境里,也能闭眼找厕所?
不能。
同理。
如果这款药,研发部没有研究,那么对方在看到【伊马替尼】和【普纳替尼】两款药,应该是满头雾水。
而不是能直接确认双方有问题!
这
孙乔额头上汗液多了些,手心很是湿润。
“这是”
他本想开口。
但对方就好似是专门等他开口,不开口反倒不说话,一张嘴,立马被打断。
“第三!”
“代理人,也许你方会说,是天河药企那款‘未研发’出的药物,与【普纳替尼】药性相同。“
“所以才导致看到普纳替尼的药效后,下意识认为是自身研发药物,而非看数据。”
“但”
说着,徐德顿了顿。
他的态度很坚决。
今天这个罪他认定了!
“在开庭之前,我曾调查过,天河药企目前正在进行132款药物研发,其中,进入到临床试验的足有40款。”
“而这些药,无一例外,均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无关。”
“而剩下92款药物还处于实验室阶段。”
问题来了。
对方说不是根据伊马替尼判定的药物侵权,那天河药企,就必须得存在一个‘药效、领域、方向’一致的研发药物!
132款药物,其中40款明确不存在关系。
那么。
剩下的92款药,真的有一款是和【普纳替尼】有关的吗?
并且。
除了药效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