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的照片。第一套正是斯凯去银行开户的情形,第二套则是在at提款的照片。
每一套都有多张照片,把女孩的面容特征照得十分清楚。包含耳型、眉眼、五官轮廓等等,甚至头发都没什么改变。
亨利什么都没有说,就只是默默把这些照片展示出来。同时at提款的照片上都有时间戳,还列出了同时间的帐户提款记录。
看到这些,就算再高明的律师来,也不会建议当事人跟irs打官司,直接做认罪协商吧。该补多少税金就补多少,看看偷逃漏税的刑期可不可以争取短一点。
至于从“行踪不明’的以西结&183;西姆斯账户转出来的钱,这在美国属于盗窃罪。
以金额来看,在百万纫以上是属于一级的大额盗窃罪,可处二十五年的徒刑与犯罪收益双倍的罚款。十分严重。
不过盗窃罪属于告诉乃论,而非公诉乃论。只要没有受害者提告,就不会被调查、审判。
这个时候irs通常的做法将是等待七年,宣告死亡后想办法找出有权继承以西结&183;西姆斯财产的人出面打官司。不光不当得利要吐还回来,还要额外罚款、判刑,然后遗产税再坑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