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183;布朗写道,惠特曼和他的后继者代表了一种观念,即美国是一个值得诗人庆祝的新事件,而埃德加&183;爱伦&183;坡和其他一些人却认为自己的国家不过是欧洲的纯粹延续。美国文学史将会是这两种思想不断冲突的结果。
……可以说,一八五〇到一八五五这五年是美国文学最为重要的时期之一:一八五o年,霍桑的《红字》和爱默生的《代表人物》诞生;一八五一年,《白鲸》完成创作;一八五四年,梭罗出版了《瓦尔登湖》;一八五五年,惠特曼的《草叶集》问世。”
一《美国文学入门》豪尔赫&183;路易斯&183;博尔赫斯
关于米哈伊尔接下来准备在美国连载一部怎样的这件事,米哈伊尔基本上已经想好了。但在为自己接下来准备在纽约创办的报纸和文学杂志起一个怎样的名字这件事,米哈伊尔一时之间确实犯了难。
只能说米哈伊尔在起名这一块上着实没什么天赋,如果说要搞点抽象的,米哈伊尔大可以为自己的文学杂志取名为《读者》、《知音》、《意林》,然后再在文学杂志上刊登一些这样的小故事:“《一定要洗七遍》
……一个在英国的美国人,他靠为英国餐馆洗盘子谋生。英国的餐饮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行规,即餐馆的盘子必须用水洗上七遍。洗盘子的工作是按件计酬的,这位美国人一天累下来,也得不了多少工钱。于是他就计上心头,以后洗盘子时便少洗了一两遍。
果然,劳动效率大大提高,他也因此受到老板的器重,工钱自然也迅速增加。一起洗盘子的英国人便向他请教技巧。他毫不隐讳,说:“你看,洗了七遍的盘子和洗了五遍的盘子有什么区别吗?少洗两次嘛。’英国人诺诺,却与他渐渐疏远了。
……这位美国人因为不够诚实而被开除,他走到大街上,愤愤不平……为了生计,他又到该社区的另一家餐馆应聘洗盘子。这位老板打量了他半天,才说:“你就是那位只洗五遍盘子的美国人吧?对不起,我们不需要!”第二家,第三家……他屡屡碰壁。
……他痛心疾首地告诫准备到英国的美国人:「在英国洗盘子,一定要洗七遍呀!’”
除此之外,还能再来点《法国的苍蝇会采蜜》、《英国孩子完胜美国孩子》…
该说不说,这样的文章在如今的美国大概还是很有市场和讨论度的,唯一的缺陷在于英国离美国还是太近了,美国人很容易就能验明真假。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即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