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于本所创业板上市一案,将上市委员会聆讯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聆讯审议结果本所上市委员会于本公告当日召开专项聆讯会议,依法审议申请人提交的创业板上市全套申请材料。
经集体审议、问询核查及综合评估,申请人的创业板上市申请正式通过本次聆讯。
申请人于2009年第四季度启动上市筹备工作,2010年3月向本所正式递交《上市申请表》及配套文件,审核期间,本所就业务运营、财务状况、股权架构、合规经营等事项开展多轮问询,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回复及材料补充,各项审核要件均已达标。本次聆讯结论已生效。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及合规核查。
申请人主营财经资讯发布、全球证券行情数据服务、证券分析工具运营、财经社群服务、投资者教育业务以及证券与基金投资,为国内专业金融信息服务运营商。
申请人于2010年初完成对东方财富核心业务及相关资产的战略收购与整合,整体业务规模、用尸体量及经营能力实现提升。
依据《港岛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对申请人开展全面核查,确认如下事项:
申请人股权架构清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财务数据真实完整,符合境内外通用会计准则要求。
经营存续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无未了结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整体合规状况良好,满足本所创业板上市全部硬性标准与监管要求。
三、后续上市工作安排。
本次聆讯通过后,申请人及保荐机构须严格遵照本所规则推进后续流程:
1,按照监管要求编制并刊发聆讯后资料集,于本所指定披露平台公示。
2,有序开展全球路演、国际配售、港岛公开发售等股份发行相关工作。
3,完成发行定价、股份登记等法定程序后,提交最终上市文件报请本所终审。
待全部流程办结、文件获本所最终批准后,申请人股份将择机于本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具体上市日期、股份代号、发行规模及发行价格等核心信息,本所将另行发布公告告知市场。
特此公告。]
港交所公告发出后,无数港岛媒体瞬间就嗅到了风声。
一时间。
无数新闻铺天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