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来得正好。”
季明轻轻开口,气息仿佛刚从一次深长呼吸中吐出,温润中带着清净,让人心神为之一爽。“渔丘城之事,正要与魔王细说一二。”
混世魔王拍着胸脯说道:“小圣只管说来,俺也只管去做,必叫那百诊妖僧死无葬身之地。”季明问道:“我身上的天命,在如今已是众所周知了吗?”
百诊妖僧和水母灵姬,这是季明需要完成的一道天命,如果天上地下太多人知道这道天命,其中不知将横生多少不必要的阻碍。
“谁人不知你是时代天骄,便如曾经的元阳祖、金箍仙那样。
但凡有心在这个时代施展一番作为的,都将你视作一个绕不开的门槛,想方设法地搜集你身上的玄机和情报,要么是想依附你的势,要么想借用你的势。”
季明颔首,混世魔王说的没错,他的确太受关注了,这不是件好事。
若非他有天命在身,并且中土龟山大劫将被雷部平定,自己要趁此良机快速的做出一部分成绩,以取悦于天,恐怕他要先窝个几百年再说。
“渔丘城中家家抄经,人人念佛,魔王此去,当降三灾。”
“哪三灾?”
季明微微一笑,不答反问道::“魔王可知那位百诊妖僧在渔丘城中是如何有那“金身”护体,令这灵空上界的群仙诸神不敢妄动。”
混世魔王一怔,思索道:“听闻那妖僧的秤心佛法十分殊异,可权衡一切众生心行轻重,并度化百姓向善,其“金身”估计便是建立于此佛法之上。
只是能做到他这般程度的,捆绑百万生民的,着实少见。”
“百诊僧“金身”非是佛法维持,而是靠信维系。
百姓信他,他便有“金身”;百姓疑他,“金身”便裂。
若魔王此去,在城中滥杀无辜,百姓不会疑那妖僧,反而更加虔诚地向他祈求。惧,是另一种信,他们越怕,就越信;越信,百诊“金身”就越固。”
混世魔王眉头拧起,粗声说道:“百诊经营许久,城中百姓早将其视作上天。
这样的情况下,就如小圣你所言,即便我是奉旨前去城中降灾,可百姓无知无畏,只要那百诊一言,百姓必是以为魔敌来犯,从而更加信他。”
说罢,期待的望向小圣。
“小圣所言三灾,定能破除百姓迷信。”
“哈哈,你太高看我,也太小看他百诊。
我等到今日才出手,不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