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明白了什么,却没有接话。
狄许拿起了笔。
这篇文章,他写了整整一夜。
狄许一向不擅长舞文弄墨,他的笔力都用在案件的卷宗上,从没在报纸上发过议论。
但这一夜,他把苏州和松江的呈文数据抄在案头,把苏泽条陈里的论述摘在纸边,把山西查案的笔记翻了出来,在天亮之前,写满了一叠稿纸。
文章题目最终定为八个字:《实业既兴,治安须严》。
开篇第一段,狄许便直接点破了两府呈文背后的深层逻辑:「苏州松江两府,一季度案件六十七起,去年全年不过一百一十二起。以增速论之,今年全年恐破三百,明年或至五百。此非两府治理不力,乃必然之势也。」
「何也?工厂所至,人口聚焉;商税所聚,财富集焉;财富所集,凯觎生焉。凯觎既生而法网不密,则犯罪之利大于刑罚之害。利大于害之局不破,案件增长之势不止。
,接着,他笔锋一转,把山西办案的经验搬了出来,用以论证「震慑「的重要性:「臣昔在山西办走私之案,所查商号二十有三,封产计值逾百万。走私之利巨矣,然商人何以敢为之?」
「盖因三十年未尝有人因走私下狱。缉捕之网疏,刑罚之剑钝,则违法者众。一旦收网、亮剑、杀一做百,闻风而自首者十之三四,弃赃而逃亡者十之五六。非人性有变,利害之算变矣。
然后,他提出了整篇文章最核心的观点——「从速从严,以做效尤「:「工厂初兴,旧秩序已破而新秩序未立。」
「村镇宗族之约,不足以约束外乡之众;保甲捕快之法,不足以应对流窜之案。当此之时,一桩械斗不为重判,则百桩械斗继之;一名凶犯不受严惩,则百名凶犯效之。非苛也,势也。」
「故臣请于苏州松江治安分司,实行三策:」
「其一,凡暴力犯罪、跨县流窜犯罪、工厂区域滋扰犯罪,优先侦办、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不以寻常案件的节奏拖延。」
「其二,治安分司的执法成果,纳入两府各县考成,治安数据不达标者,知县考评亦要降等。」
「其三,司法学校的短期培训名额,优先分配给苏松本地招募的巡警,使其边干边学、以案代训。」
文末,他用了山西办案时最刻骨铭心的一段经验收尾:「臣在山西,三次遭刺而幸免。刺我者非恨我也,惧法也。」
「能令人惧法,则法立矣。苏松之民,岂有乐于犯法者乎?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