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 李一元正式入阁
旨意下达后,吏部与刑部的反应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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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忠召集吏部司官连夜商议,最终呈递的奏疏坚持「法未行则约未成」。
吏部认为,新律虽已编纂完毕,但尚未在全国推行验证,其效果未知。
故李一元入阁三约中的「修订新律」一项,只能算完成了一半。
他们提议将李一元的「专务阁臣」任期延长两年,待新律实施无碍后再转正。
刑部的奏疏则针锋相对。
李一元在刑部多年,在刑部很有威望,大家也认可他在法律上的造诣。
刑部指出,李一元受命修订律法,如今《新律纲要》已成,且经过内阁审议,编纂之责已尽。
至于推行实施,乃天下有司之责,非一人所能为。
若因推行未毕而否定其成法之功,则日后任何改革皆可被此理由拖延。
刑部主张李一元已完成誓言,理应立即转任正式阁臣,以便统筹后续推行事宜。
两份奏疏送达御前,小皇帝浏览完毕,他想起苏泽的课程,并没有立刻支持刑部,而是不动声色。
小皇帝将两份奏疏发往内阁,并命六部九卿堂官共同商议。
旨意审特意强调「各抒己见,务求公允」,一场朝堂辩论就此拉开。
吏部率先发言,坚持「实效论」。
「修订律法非纸上谈兵,若施行中弊端频现,则当初誓言岂非空谈?」
「延长专任期,正是为稳妥起见,于国于民皆有益处。」
杨思忠虽未亲自到场,但其态度通过下属表露无遗。
刑部官员当即反驳。
「依吏部之论,则任何政令皆需等待成效,期间主事者永远权责不全,何以做事?」
「新律纲目已得内阁首肯,结构之革新有目共睹,此即大功已成。」
「李阁老若不转正,名不正言不顺,如何协调各省推行新律?」
支持刑部的官员逐渐增多,大理寺、都察院中亦有声音附和。
「律法之成,首在体系精当。今新律总分明确、罪刑法定,已是开天辟地之举。」
「若完成如此巨制仍不得入阁,恐寒天下实干者之心。」
但吏部影响根深蒂固,不少官员出于惯例或人情,仍倾向延长期限。
双方争执不下,连续两日未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