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去海外找就是,买不到就抓,生命总归是能够找到出路,大明无论如何不能被金钱所击败。侯于赵的观点很明确,是否存在这个政令,都会存在溺婴的现象,这是个趋利避害的行为。以沈鲤、温纯为首的保守派,则是强烈反对,理由同样充分,人伦大事,马虎不得。
就是抛开道德不谈,沿海地区还能从海外找补,大明内陆地区呢?大明很大,内陆地区经济不够发达,溺婴现象本就普遍,如果继续推行政令,大明部分地区的人口结构崩溃的后果,无人能够承担。第一次廷议没有结果,沈鲤和温纯展开了活动,沈鲤在说服阁臣,温纯在说服廷臣,等到第二天第二次廷议的时候,局势发生了翻转,侯于赵为首的维新派,彻底成为了少数。
“暂时按大宗伯所言,先不要做了。”朱翊钧沉默了片刻,做出了决策,暂时不做,不是日后不做,有些事儿,还需要一些时间。
朱翊钧不由得想到了当初的一条鞭法,万历九年在松江府试行,六个月后立刻叫停,不叫停也没办法,那时候大明的白银不够。
要提升生产力,要加大水肥的产出,加大番薯土豆的推广,加大育种的力度,保证粮食产量,要做好分配,要让人们能养得起孩子,这个政令才能推行。
为人父母,但凡是有一点办法,就不会选择溺婴,还是物质条件不支持眼下这种政令。
不过短暂六个月试行,证明了王家屏这条毒计是有效的,只不过需要更高的生产力,是大明眼下没有执行这条政令的基础。
朱翊钧甚至产生了一些挫败感,这种挫败感带着一些遗憾,只能如此遗憾。
“其实也不是没有好的结果,至少这次京师和松江府的官宦之家,不敢和势豪富商联姻了。”侯于赵看了一圈,还是觉得这次的试行,是有成效的。
天下间,最强的利益集团是什么呢?就是官、商强强联手。
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商人的生意保驾护航,而商人则把赚到的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回报,输送贿赂,如果道德、品行、现实情况无法赎回,就要用金钱帮助官员不断升官,获得更大的权力。更大的权力就可以让商人赚更多的钱,如此循环往复。
而官商想要联手,最好的手段无外乎联姻,连大明皇帝都不能免俗,要四皇子娶戚继光的小孙女,来完成联姻,巩固皇权的同时,保护奉国公府的安危。
但这六个月这么一折腾,倒是把这个口子给断了。
因为联姻并不能产生稳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