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丝毫光亮。
入住快三个月,早出晚归的作息让他至今未曾与这位室友打过照面。
唯一的印象,是偶尔周末隐约听到的、极轻的开门关门声。
宋昭径直回到自己房间,打开灯,换上舒适的拖鞋。
走到小冰箱前,取出一瓶冰水,仰头喝了一大口。
清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却仿佛仍能感受到唇上残留的、属于她的、甜腻而诱人的草莓气息。
2012年6月9日,多云转阴。
娱乐,高层会议室,气氛凝重。
制作中心一组部长赵宇哲将手中的合同草案复印件分发给在座的每一位:
社长金英敏、总监李秀满、法务部代表金雅珠,以及制作中心另外两位部长金旭和权润贞。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汇报与练习生宋昭的合约谈判情况。
「以上就是宋昭提出的核心要求。」
赵宇哲总结道,「概括来说,他要求独立持有自作曲版权,仅授予公司独家代理运营权,且重大决策需他同意,合约期满代理权终止。此外,对于其创作并演唱的歌曲,他要求总分成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砰!」
金英敏手重重敲在桌面上,脸色阴沉。
「百分之四十?版权独立持有?他以为自己是谁?一个还没正式出道的练习生,就敢提出这样的条件?」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和压抑的怒火,「赵部长,你没有告诉他行业的规矩吗?走到出道这一步,哪个不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
「能拿到出道机会就该感恩戴德了!分成?独立版权?那是出道多年、有了足够资历和话语权的艺人才能有的谈判机会!」
他看向众人,语气严厉:「在半岛,在,公司投入巨资培养、包装、宣传,承担了全部风险。练习生时期的一切开销,未来的制作费、营销费,哪一项不是天文数字?」
「我们提供平台、资源和机会,艺人贡献才华和努力,这是最基础也是被市场验证过的合作模式。」
「新人,首要任务是生存、是曝光、是积累人气,而不是躺在所谓创作」的功劳薄上,还没学会走路就想飞!他这种心态,是典型的认不清自己的位置,被一时的才华冲昏了头脑!」
李秀满一直没有说话,手指轻轻点着桌面,镜片后的目光深邃难辨。
惜才吗?他确实欣赏宋昭展现出的创作能力和那种清醒又略带野心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