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
铺天盖地闪光灯,伴随着嘈杂的声音,在面前、耳旁响彻!
“徐律师,徐律师请问您对精神病持有什么看法!?”
“此案被告人真的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吗!?案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犯病!?”
“有关《刑法》第18条,精神病犯病期,控制不住自身行为导致不负刑事责任款项您怎么看?”
“被告方,针对本起案件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
一道道人影将门口堵的水泄不通。
无数早早埋伏好的记者和摄影师,看到来人后,将麦克风与摄像头齐齐对准他。
那些嘈杂的问题,汇聚在一起,震的三人耳膜开始颤起。
说实话。
一般情况下,能来汇报刑事案件的记者,都属于资深媒体人,算是高素质人群。
但眼下这起案件
就庭审现场所发生的那些,属实是令人大开眼界、错愕无比!
没错。
就是错愕。
这起案件的舆论风向,很偏袒被告方,算是一种社会舆论优势。
这种舆论有用吗?
用处很大!
比如,会让一起简单的案子,反复审理,法院顾忌舆论而仔细审理,同时稍稍偏袒一些。
比方说后世的一些引起舆论,但本身并不算严重的强奸案、彩礼案。
动辄就是几年的审理时间!
按正常情况下,都够宣判几十次了,哪还用得着这么久。
所以,刘国富张大这起案件,理论上也是如此才对。
徐德应该利用舆论优势,逼迫法院不敢采信刘国富存在精神病,从而实现绿森市+成都、既追责,又能辩护。
但
什么叫,在舆论倒逼的情况下,你悄悄的加入对手的阵营!?
记者张苗苗,此时终于忍不住了。
她举起麦克风,塞到刚打开门的徐德嘴边,开口道:
“徐律师,请问”
“您是怎么看待精神病这一法例的!?”
人群中。
徐德听到问题,稍稍思索后,旋即满脸认真的看着对方,开口道:
“我方认为,精神病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
“多数精神病并不具备攻击能力,反倒是极容易被欺负”
精神病涵盖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