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玉手将椅子上放着的『猎魔人披风』披在了乔治的肩膀上,打断了乔治的思绪。
「亲爱的,早餐想吃什么?」女佣兵小姐踮着脚,将下巴搭在了乔治的肩膀上。
「额你还是叫我乔治吧。」
乔治知道眼前的是什么人,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语气十分的冷淡:「我们没有那么熟。亲爱的这个词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女佣兵小姐的嘴角狠狠一抽,但随后便又露着笑脸帮乔治穿好了衣服。
『狗东西!老娘昨晚叫的时候,你说我声音好听,一口一个宝贝那么开心,现在又说我腻歪了!』
本以为这是一个有钱好骗的大贵族留学生,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一个挂件了——这种纯情小男生,黏上了就是长期饭票。以后对他好点,别触底线,就能让他掏心掏肺,拼了命的赚钱给自己花。
结果是个拔x无情的狗东西!
占了便宜后,连自己名字都没记住!醒来了就开始翻脸不认人!
女佣兵一边在心中大骂着,一边一脸讨好的去为乔治下楼取早餐了。
结果等她回来的时候,乔治已经不见了,不过桌子上却摆放了七枚银鹿。
看着这七枚银鹿,女佣兵有点火大——把老娘当什么人了!
但她还是收了起来——好歹也是七百多冠的钱呢!
可恨的家伙!不过
不知道女佣兵联想到了什么,脸色突然红润了起来。
『狗东西!』
混乱的莫尔迦学城中央干道上。
在与老板娘核对了一下背包里的仪式材料,以及所剩的十万七千多冠一分没少后,乔治便只带了支票与一袋子银鹿,将背包寄存在老板娘那了。
大街上,乔治东张西望,身上的装束相比于昨天已有所不同了。
他身着一件深灰半旧的猎魔人外袍,带兜帽且衣料粗糙耐磨,外袍下是贴合身形的深棕鞣制皮甲,腰间宽皮带上挂着一柄匕首,和一柄锤形魔杖,背后背着一个旅行包。
虽说脸上没有胡须,却已有了一种久经佣兵生涯的硬朗质感。
这套猎魔人外袍并不是新买的,而是前身自己的衣服。价值不低,足有有六百多冠。但自从进入学院,前身便重金买了一套巫师学徒的法袍。
那巫师袍价格非常昂贵,不比乔治腰间的那柄魔杖便宜多少,但却除了能保持清洁之外,却没有什么大作用。
那个破袍子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