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已经放进去了。
“咚……”
陈着拉住大门上的金属拉环,正打算敲两下,结果发现这扇厚重的朱漆大门只是虚掩而已,不费力的就开了。
他有些诧异,迈过门前的青石板台阶,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堂屋的灯光柔和清亮,暖融融地漫过整个房间,易格格穿着一件吊带睡衣,居中坐在黄花梨的木椅上。
她一只手拿着手机,百无聊赖的好像在刷着新闻;一只手漫不经心地转着玉簪,丝毫不担心玉簪掉在地上碎掉。
看见陈着进来,她也没有起身欢迎的姿态,反而哼了一声说道:“怎么这么晚?李益中那么大岁数了,居然也跟着你喝到现在。”
工信部的李益中,她也毫不避讳的直呼其名。
可能在她年幼的时候,很多这种级别的领导在她爷爷面前客套谦卑,所以现在丝毫感受不到他们的威势。
陈着自然不会编排益中部长,倒不是不信任格格,担心她会把话流传出去,而是他谨言慎行习惯了,不喜欢对这种大领导评头论足。
“外面怎么没锁门?”
陈着换个轻松点的话题。
“不是知道你要过来?”
格格瞥了他一眼,语气理所当然。
“小心有坏人对你见色起意。”
陈着打量着格格,逗趣的说道。
她这件睡衣也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像一片羽毛似的贴合在躯体上,既能隐约窥见肌肤的细腻光滑,但又不会像情趣内衣显得艳俗,裙摆堪堪遮到大腿中部,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
顺着纤细的腿线往下,便是老吃家们最爱的脚了。
格格的脚确实很美——
像她这种一天农活都没干过的人,脚自然是很漂亮的。
足弓的弧度柔和,像是被精心雕琢过的象牙,脚面如同上好的羊脂玉,在暖光下的映照下,仿佛裹着一层透明质感,脚趾白嫩圆润,如同刚剥壳的荔枝皱缩在一起,虽然没有涂抹任何甲油,却比精心修饰过的更具有原生态魅惑。
更让人心底燥热的是,格格偶尔换个姿势,脚趾也会跟着蜷缩又舒展开来,陈着眼尖,他发现趾缝里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
“你这脚……是不是特意洗过了?”
狗男人沉着呼吸问道。
格格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骂道:“你是不是真的变态啊,哪有一直观察女孩子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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