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
「今天要审判的是一位神父?」
「不,他是原告,还是个亚洲人。」
「哦,上帝啊,如果要审判一位神父,哪怕是亚洲人神父我也无法接受。」
「除非他犯下了连上帝也无法原谅的重罪,否则我很难说他有罪。」
「难道是我向上帝发誓,如果他侵犯了小男孩,我会让他在监狱度过余生。」
「同意!!!」
「他是原告」
法庭还没开庭呢,陪审团已经开始往洪磊这边倾斜了,他们甚至忘记了洪磊是原告,而是觉得哪怕洪磊是被告,只要不是太过离谱的事都可以原谅。
但同样的,如果洪磊作为神父犯下了重罪,他们也会让洪磊下地狱!
现在已经有人懂洪磊的那身神父服的重要性,这陪审团有点情绪化了。
不过一切都要等正式开庭才有判断,随着双方律师入场后,这场法庭最重要的人自侧门走进法庭。
「全体起立。」书记官高声示意。
所有人起身。
「纽约市法庭的主审法官托马斯阁下现在入庭。」
年龄可能已经超过六十岁的老法官托马斯走进法庭,整个法庭内寂静无声,直到他走到自己的座位前。
「肃静、肃静、肃静!」
书记官继续宣读道:「所有在法院有事务的人员,被要求近前并注意,因为法庭现在开庭,愿上帝保佑美利坚合众国和本法庭。」
随着书记官的宣言结束,法庭正式开庭。
「请就座。」
到这里有人觉得不对劲。
陪审团说上帝也就罢了,毕竟都是普通公民,信上帝就信了。
怎么你这个法庭也要上帝保佑,不是说美利坚不是政教一体国家嘛。
这是法庭还是神庭啊?!
其实有些人还没想明白,法庭出现才多少年,在法庭出现前,是由谁来进行审判?
是神父。
那个时候的神父,他说你有罪那你就会被判有罪!
托马斯翻看了一番资料,随后开始宣读:「现在开始审理第260403号案件,洪磊诉迈克案,丹妮丝小姐,现在请你开始陈述。」
(还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