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兴趣。
那些人在她眼里,不过是蝼蚁、是尘埃、是路边不值得多看一眼的石头。她不需要任何人,也不需要被任何人触碰。
可昨夜,她主动吻了他。
主动说了“抱我”。
主动把自己交到了他手里。
她到现在都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也许是酒精的催化,也许是月光的蛊惑,也许只是那一刻她不想再忍了,不想再端着了,不想再把自己裹在那层厚厚的、坚硬的、冰冷的壳子里了。
她想试试。
试试被人拥抱是什么感觉。
试试被人亲吻是什么感觉。
试试把自己交给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她试了。
然后她发现——她很喜欢!竟然真的出奇的喜欢!
喜欢他抱着她时手臂的力度,喜欢他吻她时嘴唇的温度,喜欢他看她时眼睛里那道光。
不是敬畏,不是恐惧,不是那些她见惯了的东西,而是一种更平等的、更自然的、像是在看一个普通女人一样的东西。
她喜欢那种感觉。
可她不会承认。
至少,不会在他面前承认。
“哼。”
她又哼了一声,这一次比刚才那声更轻,轻得像是从喉咙里漏出来的。
“说吧说吧。以后想要恩赐,也得看姐姐我心情。”
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你还真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了。”
陈煜看着她的侧脸,看着她微微泛红的耳尖,看着她别过去的脸颊上那层薄薄的、还没有完全褪去的粉色。
他没有戳破她。
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那件被压皱了的黑色长袍,抖了抖上面的草屑和花瓣,披在肩上。
然后他系好腰带,把头发从领口里拨出来,用手指梳了几下,把那几缕翘起来的碎发压下去。
他的动作不快不慢,不慌不忙。
血魁站在两步之外,双手抱胸,看着他穿衣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