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等铁证,祝氏一门,死有余辜。
况勾结匪类、谋攻城邑,乃夷三族之重罪!
告发者愈众,而林溯知道了,祝家非但私藏弩车此等攻城巨械,更暗蓄甲胄,此皆朝廷禁物。
其中,还有庄户泣诉:祝彪虐杀其幼女,霸占良田,夺人妻女————
桩桩件件,罄竹难书。
当真是—
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
祝家已永堕深渊,万劫不复。
而一旁录供之扈三娘,因这场阖庄大告发,方始得知一那日日跪于祝府门前求告,口称「求大官人寻我女儿」的白发老妇。
实则,早知爱女为祝彪先奸后杀。
但是,为保膝下尚存之媳、幼孙性命,老妇唯有佯作痴愚,将血泪吞入腹中。
直至今日,方敢当众泣诉。
公审台上,祝家罪证,一页页翻过。
庄户心中,对祝氏最后一丝旧主之情,烟消云散。
余者,唯同仇敌忾,与那「死有余辜」四字之切齿咒骂
哗—
录供间,扈三娘不由偷眼,觑向身侧。
林溯大刀金马,稳坐案后,正挥臂分银,与那一个个趋前领赏之庄户。
经昨夜之事,又闻自己与林溯竟有「十世姻缘」之宿命,还受【纳头就拜】星力牵引——
扈三娘本非重儿女情长之人,但此刻,却满心满腔,尽是此人身影。
适才,林湖虽百般回护,更以己衣裁作盖头,覆于她顶,防那生石灰诸般腌攒秽物
但是,仍有丝丝催情粉末,飘入鼻息。
分量虽微,奈何此前腿股为林溯掌握,酥麻未消。
扈三娘自非矫情之人,然身不由己,实难抑那异样。
纵已趁隙以冷水洗面,再三涤净;
纵她习武之躯,耐受力远胜常人;
可眸光偶掠及林溯那修长白皙之指,腿部之处,竟仍不禁一颤————
她不知此为何故。
但忆及闺中密友昔日戏言—一—那便是思念一个人时的滋味。
此人,于她有救命之恩。
此人,对她有天生之引力。
此人,是她的十世姻缘。
此人,曾负她飞檐走壁、大杀四方。
此刻,扈三娘心下澄明:
她若嫁人,非此人不可。
若非此人,宁死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