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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板。录像机外壳。电源适配器。一堆。
走私电子垃圾。铁证。
张红旗把照片一张一张看完了。放下。
又打开另一个档案袋。
里面是单楹秋从北京寄过来的。
三份材料。
第一份。黄花梨木雕失窃报案记录。去年的案子。报案人是一个私人藏家。被盗物品流向不明。但其中两件。和王胖子会所里摆着的。一模一样。
第二份。银行贷款流水。王胖子拿着际华的意向性转让协议。从银行拿了三百五十万过桥贷款。抵押物是商业区的租赁权益。但协议第七条第三款写得明白——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协议不生效。
不生效的协议。拿去抵押。骗贷。
第三份。王胖子从六省院线联盟账上抽走的两百万。联盟成员不知道。财务账上做的是“设备采购预付款”。
挪用。
张红旗把三份材料和照片归拢到一起。两个档案袋。一蓝一红。加上这批新的。第三个。黄色标签。
三个档案袋。摆在桌上。
偷漏瞒报票房。走私电子垃圾。骗贷。挪用。涉嫌销赃。
五条线。每一条都够吃几年。
张红旗没去沈阳本地的司法机关。
一个都没找。
他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前台。
“帮我发传真。三份。”
第一份。发北京。文化部。李建国办公室。
第二份。发北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第三份。发北京。公安部经侦局。
三十七页材料。一张一张过机器。传真机响了四十分钟。
传完了。
张红旗坐在椅子上。等。
——同一天。傍晚。北京。文化部。
李建国拿着三十七页传真件。看了一个小时。
看完了。拿起电话。内线。
“李书记。我是建国。有急件。需要当面汇报。”
二十分钟后。李波书记的办公室。
李建国把材料摊在桌上。从头到尾。讲了四十分钟。
李波书记翻完最后一页。拿起笔。在材料首页空白处写了一行字。
“严查文化产业改革中的地方黑恶势力及偷漏税行为。即办。”
签字。盖章。
李建国拿着批示出来了。当晚。电话打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