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重迁」,还是外国人对私域领地的向往,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土地,是人类这个生物最大的执念!
说起这事,赵姗姗瞬间来了精神,声音都兴奋了不少:「阿远,你是不知道,北美的土地相对于国内,简直便宜得像白菜!而且,你根本想像不到,在北美拥有一片自己的土地,有多爽!」
她眉飞色舞地说着,仿佛占了大便宜。
「我和我大哥、还有家里几个长辈集资,在北美买了一块地,足足有半个燕京城那么大!」
「名义上,这些土地是专门种土豆的,可那边的法律不一样,农场主在自己的私有领地上建房子、修庄园,全是合法的。」
「说句难听点的,在北美当农场主,跟中世纪的领主没区别。」
赵姗姗凑近了些,语气里带着点激动:「你知道吗?我们甚至不用花工资,就用【免房租】这个小噱头,就能吸引一大批美国退伍兵来当手下。」
「美国人对待退伍老兵,就像丢垃圾一样。对这些退伍老兵来说,有个固定的房子,就相当于有了【人籍】。」
「那些老兵,将我大哥当成救世主一样————哈哈,我大哥,救世主?你听听这些词,联系在一起,有多抽象?」
「我大哥,去了那边之后,很喜欢带着十几个手下,到处去闲逛,让他有一种穿越回到古代,当地主少爷的既视感。」
赵姗姗的大哥是什么模样,路知远见过。
确实就是那种标准的纨绔子弟。
这绝不是形容词。
就是个精准的描述词。
只能说,家族大了,真是什么人都有。
而赵姗姗则是长得比较知性优雅,看起来就是那种读了很多书,为人很精明的那种职场女强人。
「赵兄,真是好兴致。」
对赵家的事情,路知远不便多谈,他只能随声附和了一句。
去乡下当地主老财?就为了欺负一下,平头百姓?
这种事,他连想都没想过。
对他而言,发达的大城市,才是人类发展到现在,最伟大的成果。
「我也不感兴趣,也就我大哥乐在其中。」
赵姗姗摆了摆手,语气里藏着几分调侃。
其实,路知远知道,赵家的一些情况。
赵姗姗的大哥,经过多年的打拼之后————终于成功地失去了,家族继承权。
毕竟,他不但喜欢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