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鲁迅?」
路知远吃掉了章偌楠递过来的那一个大虾,擡起头,非常认真严肃地问了句。
鲁迅是路知远的老乡,也是路知远老乡知名的大文豪,应该会是路知远的偶像吧。
章偌楠心中这样想着,便不断的点头。
你看,我们有共同的偶像,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啊。
「喜欢就好。」
路知远轻轻点头,一边吃饭一边说道:「这次去洛杉矶,大概会花掉我们五天时间。在这五天时间,我罚你看十篇鲁迅的文章,等从洛杉矶回来之后,我会给你出命题作文。希望你到时候还会这么开心。」
「啊?」
章偌楠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睛瞪得溜圆。
作为资深学渣,她最讨厌的就是考试,其次就是鲁迅。
鲁迅的文章晦涩难懂,每次语文考试的阅读理解,只要出现鲁迅的作品,她便知道,自己的斩杀线,出现了!
这次,肯定不及格。
「嗯嗯嗯!」
「怎么?不喜欢?」
路知远只是随意的这么一问。
章偌楠却立马严肃地摇头,咬着牙,一脸坚定的说道:「喜欢。我一定会做到最好。一定会写出让哥哥你满意的作文。」
路知远问的是,她喜欢鲁迅吗?
如果是这么简单,那就好了。
路知远分明是在借用鲁迅的文章询问,你确定要喜欢我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要和我在一起?
那你就得接受我的偏执与古怪,要吃许许多多的苦头,包括写那些,你根本写不出来的文章。
「加油,小章同学。」
章偌楠的决心倒是挺足的,这让路知远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不管怎样,让章偌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多看一些鲁迅的文章,总是有好处的。
他也算是日行一善。
由于章偌楠也是《长城》剧组的一员,明天也要一起去洛杉矶参加奥斯卡金像奖的颁奖典礼。
因此,她今晚就不用回家了,可以住在路知远的家中。
至于房间?
以前属于哈尼克孜的那个房间,曾经也属于过章偌楠————而现在,这间房属于王然。
「小船,你会不会嫌弃跟我一起睡呀?」
章偌楠可怜巴巴地敲开王然的房门,不等她回答,就一下蹦上床,把被子紧紧卷在自己身上,像只裹成蚕蛹的小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