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哈与球衣赞助商去谈。
利兹联只能从球衣销量暴涨中收入最基础的分成部分。
这是他们与球衣赞助商原本协议中包含的部分。
在肖像权这一块,利兹联是没有实力与罗纳尔多谈判的。
英格兰俱乐部受税务机关的监管。
利用肖像权合同避税是过去常用的手段,球员合同收入的税率是接近50,而肖像权收入的税率是20。
把球员合同部分报酬转移到肖像权合同中,就能堂而皇之的完成避税。
因此税务机关对英格兰足球俱乐部的限制是:俱乐部商业收入中能够分配给球员的上限是20,球员个人肖像权合作中只能分得15。
换句话说,如果利兹联拿下罗纳尔多的肖像权,通过营销手段创造了1000万英镑的收入,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给罗纳尔多最多只能支付200万英镑。
於是摆在利兹联面前是两个问题。
俱乐部有没有足够广阔且成熟的营销渠道將罗纳尔多的肖像权变现,还要超过他个人运作的回报。
曼联,皇家马德里这类俱乐部对球员肖像权的开发以及利用是极为成熟的,因为他们与世界各地知名品牌合作,他们的渠道与合作关係网络远比经纪人要强大太多。
也许经纪人能用罗纳尔多的肖像权创造出每个赛季500万欧元的收入,但交给豪门俱乐部,能够创造出至少1500万欧元,像皇家马德里50分帐,算下来球员的收入还是比自己经纪人一通折腾的回报更高。
而有的球星由於知名度更高,他们自己把帐算了一遍,或是经纪人在一旁吹枕头风,在这方面让球员与俱乐部对抗,有的是球星的確能提高收入,而有的只是经纪人想过一手”分更多。
利兹联在这方面对於成名已久的巨星,现阶段是根本连碰都不能碰。
既想要巨星来打拼成绩,又想要利用巨星赚钱。
利兹联目前没这个实力与底气,但对於年轻球员,他们是有底气的,同时这些球员由於名气不大,商业收入有限,也愿意將肖像权交给俱乐部运作,对他们来说收入是多多益善。
不过仅凭罗纳尔多刺激球市带动比赛日的商业收入,已经让利兹联下半赛季完成了扭亏为盈。
这也跟利兹联本身工资体系,俱乐部支出成本原本是最大头的部分,早已被贝茨在过去两年压榨到了极限。
何况郑辉的入主,也节省了“主教练工资”这部分支出!